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合同后知道对方无权代理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签订合同后知道对方无权代理怎么办? 一、签订合同后知道对方无权代理怎么办?
  《合同法》第48条第一款规定,无权代理行为人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未予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无权代理行为人须承担后果;该条第二款规定了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即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追认本合同,相对人如属善意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撤销合同。该条规定强调了对被代理人利益的保护,也注意了对相对人、特别是善意相对人利益的保护。但在适用该条规定时,亦不能忽略被代理人所承担的义务,不能忽略对无权代理行为人利益的保护,以与当今民商法律保护交易安全、促进流通效率的价值观念相合。
   二、无权代理被代理人的义务。
  在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关系中,被代理人的最基本、最实质性的权利是对合同的追认权。或曰,被代理人有权对合同不予追认,使自己置身事外,避免合同效力及于自身。被代理人被冒名订约,是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法律对此充分考量,赋予其对无权代理人签定的合同或追认或不予追认的权利,以之为其提供了足够的保护。但应当注意的是,权利受到充分保护的被代理人亦须适当履行义务,这对于合理保护其他当事人利益、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在特定情形以明示方式表示其对合同的追认或否认。《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即被代理人在已经知道无权代理行为时的沉默应被认定为对合同的默示追认。该条规定在合同实务中适用时殊显单薄,难以涵盖无权代理行为发生的复杂情势;《合同法》第48条关于相对人撤销权和催告权的规定,表露了立法者对于本人的沉默可能使他人对其意思的理解产生歧义的担心。因此,在具体适用《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的时候,应该注意在特定情形被代理人有义务以明示方式向相对人传达其追认或否认的意思表示。
  2、相对人已经履约或开始履约,合同标的或部分标的已经为被代理人所占有时(合同中被代理人为买方),或被代理人之货物已经由无权代理行为人交付而为相对人占有时(合同中被代理人为卖方),对合同的否认必须以明示方式作出。被代理人对于无权代理行为是否明知,是判断其默示是否构成追认意思表示的关键。在当事人已经履约、对合同标的物的占有已经转移时,应可推定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的明知,此时的沉默,当属《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的“视为同意”的追认,其欲否认合同当然须以明示方式通知相对人。
  您在签订合同后知道对方无权代理,首先需要告知被代理人,如果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未被被代理人追认,则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代理人已经履行合同内容,则可以视作代理人同意合同,因为其存在默认行为,且没有明确告知。
  
  
  


·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吗 ?
      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吗 ?一、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可见,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签订合同后违约要怎么处理?
      签订合同后违约要怎么处理? 签订合同后违约 怎么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未支付价金的: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


·合同解除管辖法院确定在哪里?
      合同解除管辖法院确定在哪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范本是什么 写字楼居间代理合同样本 甲 方: 乙方(居间人): 委托人:委托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原则,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
      附条件合同有什么特征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模板如何书写?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模板如何书写?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


·合同纠纷证据如何保存?
      在发生合同纠纷后,如果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就要考虑仲裁或诉讼的司法程序。而不论是仲裁还是诉讼,当事人要想胜诉,就要提供充足的证据。那合同纠纷的证据有哪几类呢?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对于各类合同纠纷证据如何保存才好?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一、什么时候赠与合同订立生效? 回答这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办理过户手续,可以认定赠与有效。 二、赠与合同的...


·合作意向合同书是什么意思
      合作意向合同书是什么意思?合作意向合同书意向书是表示缔结协议的意向,并经另一方同意的文书。法律并没有对意向书的效力作出规定,通常的意向书内容中都含有导致其丧失约束力的条款。如在意向书中列有“本意向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由正式的合同确定”等条款,意向书中这些条款...


·合同的内容该如何变更
      合同的内容该如何变更一、合同的内容该如何变更 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 一般来说,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一、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