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旅行社合同毁约责任该如何承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旅行社合同毁约责任该如何承担?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的分则中,没有关于旅游合同的规定,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不同地区法院的法官判案时也出现诸多差异,有的判决甚至根本违反了公平和正义的目标。旅游合同违约依法主体不同可分为旅游者的违约与旅行社的违约,旅游合同违约大多为旅行社的违约,只有少数为旅游者的违约。第一,旅游者的违约。旅游者的违约依时间可分为旅游开始前的违约与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由于旅游涉及交通、膳宿、导游等服务,并且旅游合同一般都具有团体性,旅游开始前,旅游社有许多准备工作。而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旅游者协助方能完成。旅游开始之后,旅游者违反约定,任意解除合同或违反其他约定义务。第二,旅行社的违约。由于在我国,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旅行社要从事旅游业务。须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旅行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生效力,合同也不宜定为旅游合同,因而此类情况不存在违约问题。旅行社的违约,也可依时间划分为旅行开始之前的违约和旅行开始之后的违约。(一)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应按约为旅客购买车票、机票、门票、餐票、住宿凭证等各种有价票证,对这些有价值标证要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应当向方旅客告知旅游地的风俗习惯、特别法律规定、气候状况等附随义务。(二)旅游开始之后,旅行社应该按法定或约定向旅客提供服务,并且应该保证旅游服务所应具备通常价值或约定品质。但实际生活中,旅游社由于人员、财力业务水平方面的限制,很难将旅游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全部提供,常常要与其他企业合作。第一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企业之间存在联营或委托业务关系,发生合同纠纷,旅客可以依照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直接请求旅行承担违约责任,而不管其是否存在过错。如旅行社本身无过错,在向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有过错的相关企业求偿。第二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些企业不存在上述关系,旅客因这些企业服务不合法定或约定而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可依《合同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应法律法规向这些加害企业主张求偿权,依诚实信用原则,旅行社应予以协助。但如果旅行社存在过错时,如旅客在旅行社指定的饭店就餐而食物中毒,旅游者则可选择其中之一主张权利。另外,当旅行社私自转让旅游业务而致使旅游者权益受损的,在合同履行期间,人身、财产损害或由于第三人在旅游服务方面缺陷而使旅客来未能享受旅游合同的旅游服务,甚至第三人提供了质量很差的旅游服务时,旅游者可以要求原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至于第三人与旅行之间则可以按协议约定处理,而旅行社不得以第三人原因向旅游者主张抗辩、除非该与转包经旅客书面同意。综合上面所说的,旅行社合同一般是由旅游者和旅行社所协商来进行签订的,但如果有一方造成了毁约的情形,那么所有的责任就该由违约的一方来进行承担,对于承担的方式就会由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从而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订立居间合同法律风险有哪些
      订立居间合同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风险的主要产生原因 在居间合同的产生和履行过程中,居间人和委托人都面临着合同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双方面的,不是单属于哪一方的。而在居间合同中,最要的就是存在于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道德风险。我们在这里援引一个经济学当中的术语就是“双...


·保险合同丢失有危险吗
      如果客户丢失了保险合同,可向保险公司提出重新补发一份,一般会收取工本费10元。如果是丢失了缴费发票,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补发。一般发票不是理赔的必要证明,只要保险公司能够查到确已缴费,基本上不会影响保险利益。《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一、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什么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什么 一、一般要件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是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普遍应具备的条件。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


·直系亲属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直系亲属股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


·亲属能作为合同见证人吗
      亲属能作为合同见证人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为合同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亲属是不能作为合同见证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实质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


·已经签订的合同毁约是犯罪吗
      已经签订的合同毁约是犯罪吗单纯合同违约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有欺诈等情节,才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要追究刑责。双方签订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犯现行法律法规,合同即是有合法有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在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方面
      无名合同的适用规则在法律规定中有哪些方面 一、确定无名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1、吸收原则 以合同主要内容为主,吸收次要内容,确定符合合同关系基本特征的案由。如某建筑公司承包了某集团大楼的建设工程,双方在订立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还设定了承包方为发包方提供30%建筑材料的条款。此合...


·如果合同到期公资怎么发?
      现在工作您都会签署合同,合同有始有终,当不再和公司继续签署合同,合同到期公资怎么发?如果公司在合同到期之后拖欠工资或者克扣工资应该怎么办了?当公司单方面拒绝终止合约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本站我们和您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的,用人单位...


·单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规定是什么?
      单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规定是什么? 一、单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规定是什么? 单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规定是存在《民法典》规定的,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 二是单方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么解除? 楼盘在开始预售的时候,开发商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因为楼盘的销售还是处于一个不可预知的状态,而前期开发商也需要由物业公司针对已经购房的业主提供一定的服务,所以一般前期物业合同的期限都不会太长。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就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