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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能多分遗产吗,孕妇能不能多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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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在怀孕期间,丈夫就因为一些原因而不幸去世的话,此时作为孕妇是否能够多分得一些遗产呢?毕竟,此时还怀的有丈夫的遗腹子,要是多分遗产的话,很多人也会觉得无可厚非。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孕妇能多分遗产吗?
  
  一、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二、孕妇能不能多分割财产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不是孕妇可多分遗产,而是在分割遗产时应予以先留下死者遗复子(女)应有的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不是死体,所留份额仍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继承。因此,周医生的婆母不能要求平分这笔遗产,而必须为她的遗复子(女)留下分额。
  
  胎儿(遗腹子)也有继承权。即遗腹子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他的妻子正怀孕的尚未出生的子女。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这一规定说明,胎儿是有继承权的。多年的审判实践也证明,赋予胎儿继承权,对于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生活能力的人是十分必要的。
  
  继承法赋予的胎儿继承权是有附加条件的。在分割遗产时,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也就是把胎儿拟制为享有特留份额的权利人。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等情况。
  
  胎儿继承权的最终取得:如果胎儿出生(活体),那么婴儿就依法取得了继承权。如果流产或胎儿出生时为死体,那么胎儿丧失继承权。如果胎儿丧失继承权,那么特留份就回归到继承刚刚开始时进行分配(也就是由原财产所有人的继承人按照财产分配原则分配)。
  
  在胎儿未出生时,财产份额由其监护人保管,孕妇作为胎儿监护人有保管的权利。为胎儿预留的份额是胎儿的,而不是孕妇的,因此孕妇不能多分割财产。
  
  孕妇能多分遗产吗?相信在阅读了上面的文字后,您对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了吧。在分割死去丈夫遗产的时候,即使是怀孕的妻子,也是不能多分得遗产的。但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此时就会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至于这个份额最后如何处理,则就要看胎儿是否能够顺利出生,出生之后又是否能够健康成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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