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护理费是多少钱?护理人员的收入是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给予,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1、护理人员原则上是一个人,如果需要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需要出具医疗证明或鉴定意见。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参照他的意见来处理,如果有需要特别护理的,需要有特别的证明。不得擅自使用护理人员。2、护理费的赔偿,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员的期限来决定的,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无收入的,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3、护理期限一般原则就是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当事人出院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继续护理的,必须由该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时间超过3个月仍需护理依赖的,应申请鉴(评)定机构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护理进行确定。构成伤残的护理费应为至定残前一日,但定残后仍需要护理的,应参考其伤残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支付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但若受害人在判令支付护理费期限内死亡,则加害人无返还请求权;若受害人护理超过二十年的,超过年限仍可以另诉。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然后再确定护理的费用。4、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护理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护理人数。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对于伤者所产生的费用都会由赔偿义务人来进行支付,但对于每项费用的支付都需要结合相应的票据来进行给予,而对于护理费就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收入来进行计算,因此,申请赔偿都是需要有法律依据的。
  
  
  


·交通事故全责的要赔偿什么费用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
      交通事故全责的要赔偿什么费用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责任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责任包括什么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


·一、交通事故汽车撞电动车如何进行处理?
      一、交通事故汽车撞电动车如何进行处理?交通事故汽车撞电动车通常情况下,机动车辆是需要负担主要责任。电动车被撞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


·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有的人在事故发生后害怕承担责任,因此就会选择逃逸。很多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的,往往都会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肇事者的处罚就比较重。那要是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该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轻微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强迫交易罪从犯的判刑是多少
      看情节轻重而定:其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应当比照主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交多少钱?
      一、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交多少钱 (1)广东: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广西:非婚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


·四川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近年来,随着四川省房价的不断上涨,大多数人在四川会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对于在四川购买二手房的具体是怎样的流程,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由“”来为您解答四川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的具体规定。 一、四川二手房的买卖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


·车辆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事故。若是有证据表明事故车辆没有超
      车辆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事故。若是有证据表明事故车辆没有超速没有违章、驾驶人证件齐全、车辆手续齐全等车辆当事人没有责任,那么发生事故了还用赔偿对方嘛?交通事故致人昏迷无责任咋处理?为您分析一下。 一、发生事故如何赔偿对方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一、交通事故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具备如下事由,可免除机动车驾驶者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一)受害人故意造成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的故意行为,是造成损害的根本原因,应自己承担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调解处理,受害一方担心对方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调解处理,受害一方担心对方把车开走后不好执行,一般都会申请诉前保全,将事故车查封,等待判决完毕,如果对方不履行就可以拍卖保全车辆。那在司法实践中,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


·一、工伤可以可以按交通事故赔偿吗?
      一、工伤可以可以按交通事故赔偿吗?工伤可以可以按交通事故赔偿,但是工伤保险部分就不予赔偿,或者是仅对于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部分进行赔偿。第一,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第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