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院起诉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法院起诉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1、起诉状
  
  起诉状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起诉人签名等内容。
  
  2、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
  
  (1)原告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所函,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3、相关证据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是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证明因死亡注销户口的户口薄、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等;
  
  (2)原、被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可以是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档案摘抄证明、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3)遗嘱;
  
  (4)遗产系房屋的提供.产权证或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系银行存款的,提供相关开户银行、账户,系其他财产的,提供相关证据。
  
  二、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有多久?
  
  (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三、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是多少?
  
  (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3)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4)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5)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6)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7)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8)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9)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10)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因遗嘱的继承引起的纠纷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一定要在起诉之前就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从面在起诉状里面写明诉讼的请求,法院才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受理,但对于起诉者也需要在诉讼时效的两年之内提起诉讼。
  
  
  


·可以。遗产继承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是选择要公证的
      可以。遗产继承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是选择要公证的,需要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身份证明、被继承房产产权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公证处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


·离异后非抚养方的儿子继承权是否还存在?
      离异后非抚养方的儿子继承权是否还存在?离异后非抚养方的儿子继承权是还存在的,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


·继承者放弃继承怎样诉讼
      继承者放弃继承怎样诉讼?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


·孕妇能多分遗产吗,孕妇能不能多分割财产
      如果在怀孕期间,丈夫就因为一些原因而不幸去世的话,此时作为孕妇是否能够多分得一些遗产呢?毕竟,此时还怀的有丈夫的遗腹子,要是多分遗产的话,很多人也会觉得无可厚非。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孕妇能多分遗产吗? 一、遗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遗嘱继承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遗嘱继承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内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容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有遗产的,那么需根据遗产在各个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因为遗产纠纷起诉需要带上所需材料: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


·一、孤寡老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哪些人?
      一、孤寡老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哪些人? 孤寡老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其兄弟姐妹,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


·一、夫妻遗产继承公证费要给多少?
      一、夫妻遗产继承公证费要给多少?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50万元至100万...


·唯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法院会判决吗
      唯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法院会判决吗可以放弃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继承法》,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二、继承权的被动放弃继承权的被动放弃是指继承人因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


·一、对于盗窃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一、对于盗窃会不会丧失继承权?对于盗窃是不会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的遗产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当事人放弃继承是什么意思?
      当事人放弃继承是什么意思?继承的放弃,是指享有继承权的人,在继承开始之前,主动放弃继承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