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婚后继承是共同财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婚后继承是共同财产吗?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指定赠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二)夫妻双方有约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三)婚前财产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四)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处理,是基于实际的财产来源而定的,特别是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是需要根据财产的相关情况来进行办理的,另外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可以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来进行分割,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依据进行。
  
  
  


·起诉放弃继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继承权有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


·遗嘱继承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
      遗嘱继承纠纷诉讼费由谁承担?遗嘱继承纠纷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


·断绝父子关系后是否还有继承权,什么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
       在社会民生关注的事件中,时常会看到关于继承权的纠纷。通常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家庭关系的破裂而导致的。当父子之间产生矛盾而导致关系破裂,最后断绝父子关系后是否还有继承权?而在什么情况下回丧失继承权呢?下面就由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寻找问题的答案。 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 ...


·收养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规定的
      收养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规定的收养的子女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


·代位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代位继承和普通继承相比,较复杂。一般法定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之后为其他直系亲属,适用于继承发生时当事人未出现隔代的情况。而代位继承适用于三代人参与继承的情况,即第三代代替已经逝去的第二代继承第一代逝去时所留下的遗产。建议提前写好遗嘱确定财产归属。以下是代位继承权的法律规定...


·进行遗产分割注意哪些事项
      进行遗产分割注意哪些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


·哪些财产是可继承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
      哪些财产是可继承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具体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继承公证书丢了怎么补办?
      遗产继承公证书丢了怎么补办? 一、遗产继承公证书丢了怎么补办? 公证书丢失,需要公证书的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原公正处申请补发公证书副本。根据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补发副本的期限为6个月。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


·子女分户了能继承财产吗 一、子女分户了能继承财产吗?
      子女分户了能继承财产吗 一、子女分户了能继承财产吗? 分户与继承没有关系,分户一样有继承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


·民法总则胎儿和继承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胎儿和民法典的规定是怎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8条规定遗产分割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所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综上,腹中胎儿享有法定继承权,应保留其应得的份额,若胎儿出生后不幸为死体,所保留的份额,由胎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继承。二、继承权的主体...


·父母过世了没立遗嘱怎么继承?
      父母过世了没立遗嘱怎么继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