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半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半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遗产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的相关规定:1.第一继承人继承后,第二继承人无继承权,继承份额和比例也就不存在。2.按同一顺序继承继承人的份额相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之间有共识,遗产的继承份额就可以不平等。3.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妥善照顾,可以适当增加遗产。4.与继承人共同生活或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遗产分割时可以多分。相反,应该少分或不分。5.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人死亡前死亡的,可将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可代被继承人的子女行使继承权,但只能继承原属于被继承人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二、夫妻共同财产中可以继承有哪些?1.薪金、奖金。工资是指劳动者按时支付的货币或种类,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给予劳动者的货币或物品。2.生产经营所得。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自营职业、租赁或承包经营的收入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者的名义,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以个体合伙的名义,以从生产经营中取得的货币、实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或者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和发明创造人享有;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转让或者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取得收益,所得收益归夫妻双方所有。4.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或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为双方共同财产。如一方或双方配偶继承的已故父母的遗产,以及一方或双方在结婚时收到的礼物和礼物。但是,继承人在遗嘱中规定,遗产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赠予丈夫或者妻子的,法律应当尊重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收到的遗产和赠与不应当是夫妻的共同财产。5.夫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与现实生活相结合的,由双方共同拥有的其他财产。半路夫妻的财产在继承时,需要首先对财产的相关认定情况进行说明,特别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对有关财产的继承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仲裁调解,也可以提出起诉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继承公证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公证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继承的遗产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继承权规其中的一方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所以自己要注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众所周知,有关财产方面的继承问题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那么关于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和公证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下面的这些内容,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第一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 ? ? ? ? ? ? ? ? ? ? ?? ?: 我社区(辖区)...


·一、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二年还是三年?
      一、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二年还是三年? 2021年1月1日起,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没有继承权的情况都有哪些
      没有继承权的情况都有哪些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无论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杀害,只要是有故意杀害的行为,便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并且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对于私生女是否有继承权?
      对于私生女是否有继承权?私生女拥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继承法继承顺位规定是什么?
      继承法继承顺位规定是什么?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


·一、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区别是什么?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2、法...


·同居中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其遗产吗
       很多人都咨询律师,同居中的一方死亡,我国法律规定另一方可以继承其财产吗?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不能继承其财产的,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但是有些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可以继承其财产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哪些情况另一方可以继承财产。 一、法...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
      一、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遗产?从性质上看,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受害者亲属的赔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继承权如何公证,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
      实践中,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公证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但是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究竟继承权如何公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


·第一继承权的范围内都包括了哪些人
      第一继承权的范围内都包括了哪些人 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