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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赡养老人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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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赡养老人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因此,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不丧失继承权,但在遗产分配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 赡养老人的最新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三、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两年,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四、没有遗嘱哪些人有权利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对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可见,继承开始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现实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可能性,它要成为现实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不一定就会对老人进行虐待,有些子女可能是日常生活中对老人漠不关心,但法律上没有规定,不赡养老人绝对没有资格继承遗产,可是在老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少分遗产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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