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二、酒店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证号: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二条乙方为符合就业年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有自主选择就业岗位的权力和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资格。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情况:籍贯现住址: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已选择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本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合适的岗位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依据餐饮业的特殊性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有权根据不同的岗位技术要求和劳动强度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
  
  4、甲方有权制定相关的企业管理制度,有权依据制度对乙方进行行为规范和考核,对违规纪者有权进行处罚、处分和辞退。
  
  5、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发生类似事件乙方有权辞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确定的工作任务,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调度。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店规店纪和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违背甲方的合理安排和意愿。
  
  3、乙方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凡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工作之余(如休息期间或假期)发生的意外伤害等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工作期间,不管有任何理由,不得打架斗殴,如有发生甲方将无条件辞退所有参与者,并扣除其个人行为保证金、工资和其它应得资费。
  
  6、乙方应爱护公共财产和设施,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为了避免乙方在聘用期间因非正当程序离职或发生违规事件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和损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个人行为保证金500元(含工作服、工牌、锁具、餐具、用具等费用),个人行为保证金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三个月内扣齐。中层以上管理者的个人行为保证金按工资比例计存,原则不少于一个月的工资。
  
  第八条甲方每月发放一次薪酬,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兑现薪酬,甲方将向乙方说明。
  
  第九条个人行为保证金符合下列条件,甲方将如数退还:
  
  1、聘期届满,或因特殊原因乙方提前15天向甲方递交了书面辞呈,并经甲方负责人准许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之规定的。
  
  第十条个人行为保证金符合下列条件,甲方不予退还:
  
  1、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辞职的。
  
  2、因违反店规店纪或触犯法律被甲方辞退的。
  
  3、打架斗殴,给酒店带来负面影响和损失的。
  
  4、偷窃客人财物和酒店财产的。
  
  第十一条乙方在甲方处的试用期为10-30天,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按预定工资的60%兑现。被正式录用者按预定工资全额发放,未被正式录用离店时兑现60%。乙方自动离职,取消试用期工资。其余按《员工手册》相关条款执行。服务员、服务生试用期为7天,试用期工资10元/人天,被正式录用后享受酒店正常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一周年,如继续被本店聘用或在隶属于甲方的任何单位或部门工作,可享受每年60元的工龄工资。满三周年可在县级以上医院享受一次全身体检。
  
  第十三条乙方在本店工作期间表现突出,并做出重大贡献或在特殊事件中立功的,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乙方在上岗前必须向甲方提供由甲方指定的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诊断书。上班后一年一度的体检费由甲方负责。但合同期未满离开本店时,甲方将从其工资中全额扣回。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本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合同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不管哪一样只要合同的内容是合法的,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合同一定是要签订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总体来说企业是最吃亏的,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还有代通知金等。
  
  


·劳动合同有错别字怎么办?
      劳动合同有错别字怎么办? 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签劳动合同时有错别字或者填错,可以划掉再做修改,但需要保证的是两份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致。另外最好是在修改的地方加盖用人单位印章及劳动者手印。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一、离职后工伤鉴定不给做是否合理?
      一、离职后工伤鉴定不给做是否合理?离职之后单位不给做工伤鉴定是合理的,法律规定离职之后不能再做劳动能力鉴定,因为工伤认定的有效期是发生工伤事故后的一年内,超过一年劳动者的工伤认定就无法被受理,没有工伤认定书,劳动者也就无法申请鉴定伤残等级。如果伤者属于工伤复查鉴定,那也是不能的,...


·工伤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想要拿到相应的索赔的话一般
      工伤我们您都知道如果想要拿到相应的索赔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进行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就是可以拿到索赔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对于工伤认定有的时候是要请法律援助的。那么工伤认定后请法津授助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果呢? 一般是六十天内出结果。 工伤条款: 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


·工程承包方是什么?
      工程承包方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得到实施使用,为社会和民众带来了福利。工程建设一般是由委托方也就是发包房与承包方达成协议,按照合同里的规定进行施工。那么,工程承包方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工程承...


·工伤认定必须住院吗,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在劳动市场上,职员因为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在受伤之后,职员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必须住院吗?若职员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呢? 一、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


·一、试用期满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满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满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


·返工感染传染病算工伤吗?
       一、返工感染传染病算工伤吗? 返工感染传染病不算工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认定为工伤的,需要劳动者从事相关预防与救治工作的医护及相关人员。公伤只存在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人员,对于与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之间形成劳...


·一、工地干活几年了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一、工地干活几年了不给钱应该怎么办? 去当地劳动局请求帮助。 1、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只要你们老板是不具备承包资质,并且没给你发工资的,你们可...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加班的情况具体可以分为两种,包括自己主动自愿的加班和单位安排下加班,但加班毕竟都是利用自己休息休假的时间来工作,此时如果是单位安排的话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但是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建筑工程质量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技术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建设工程质量针对不同的地方和不同工程阶段分类不同,针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那些分类呢,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一、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分类 1、按照发布等级可以分为: 国家...


·入职前提供原工资单没有怎么办?
      求职者参加面试,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会通知其入职的时间及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有的企业要求新员工提供的资料比较多。一些外资企业会要求职工提供一份原单位的工资单,来判断之前职工的收入情况。那么,入职前提供原工资单没有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入职前提供原工资单没有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