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后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酒后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酒后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酒驾致人死亡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三、酒驾肇事致死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单纯的酒后驾驶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司法实践中因酒驾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酒后驾驶的,一方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但并没有规定只要酒驾就必须负全部责任。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


·犯罪既遂和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和犯罪终止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犯罪终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


·对于贩卖毒品怎么量刑处罚
      一、贩卖毒品怎么量刑处罚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
      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遇到诈骗怎么办? 网络诈骗销赃罪是一种很严重的罪名,处罚也是十分严厉。这个罪名包含两种行为,一是网络诈骗,二是销赃。该犯人对他人进行网络诈骗,再把诈骗得来的赃物拿去销赃,导致受害者无法拿回本是属于自己的物品。那么,网络诈骗销赃罪的定刑标准有哪些,...


·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
      现实生活中,因为纠纷致人伤害的事情屡见不鲜。如果有意重伤他人身体,就牵涉到故意伤害罪,必然会受到刑法的处罚。那么,在新刑法之故意伤害罪中,对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及相关知识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伤害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


·逮捕没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逮捕没判刑的规定是什么没有被判刑的人关在看守所,有两个阶段:拘留和逮捕。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逮捕的最长期限是七个月。但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


·缓刑执行完毕以后能否算累犯
      缓刑执行完毕以后能否算累犯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阶段能拘留吗?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阶段能拘留吗?是可以拘留的;预备犯罪,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如果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被拘留的,一般最长不得超过37天。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


·犯罪嫌疑人对笔迹鉴定不承认可以吗?
      犯罪嫌疑人对笔迹鉴定不承认可以吗? 一、犯罪嫌疑人对笔迹鉴定不承认可以吗? 1、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笔迹可以继续司法鉴定,如果鉴定一致,可以认定有罪。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贩毒罪成功辩护词怎么写?
      贩毒罪成功辩护词怎么写? 一、贩毒罪成功辩护词怎么写? 贩毒罪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山东某某律师事务所陈某某律师接受涉嫌贩卖毒品罪的被告人韩某某之委托,出庭为其辩护。在此之前,辩护人会见了韩某某,查阅了卷宗资料,为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本辩护律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