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离婚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立协议人:
  
  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性别:女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双方自愿分手,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两人经协商同意,决定将孩子交由______抚养,并达成如下协议:
  
  二、协议书内容
  
  1、孩子由乙方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18周岁以后,孩子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生活。
  
  2、甲方选择以下种方法支付抚养费。
  
  A:甲方则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直至十八岁。十八岁后,孩子上学期间的抚养费,甲方仍应承担。
  
  将来,甲方如没有收入来源而影响支付抚养费的,乙方可以请求甲方的父母先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甲方有相关债权的,在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也可以请求相关债权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将来的生活。
  
  B: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抚养费共计______(大写),暂时支付______(大写)付给乙方,剩余部分按月支付到乙方账户。
  
  甲方的抚养费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物价的上涨,应适当的增加,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享有探望权,甲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或由双方协商。
  
  4、孩子开始上学,产生的学杂费等相关教育费用,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上期,乙方交下期),直至交到孩子终止求学。
  
  5、孩子的医药费,在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相关发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元,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共同承担。
  
  6、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
  
  协议人签名:____协议人签名: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综上所述,离婚了,对于孩子抚养费支付,每月支付抚养费,双方达成一致,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到乙方账户,抚养费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物价的上涨,应适当的增加,甲方享有探望权,孩子的医药费,双方共同承担。
  
  


·出轨的男人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出轨的男人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就只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因此男人出轨想要离婚也就只有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成一致,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花费时间短,而且收费低廉。由于是男方出轨,女方在离婚...


·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
      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 其他人是不能代替妻子告丈夫构成重婚罪的,可以告丈夫构成重婚罪的主体只能是妻子本人,除非妻子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作为亲妻子的近亲属可以到公安机关去控告当事人构成重婚罪。不过涉嫌重婚,司法机关发现的话,也会主动介入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判离婚不服再上诉后果是什么
      一、判离婚不服再上诉后果是什么?一审判决准予夫妻俩离婚,被告不服可以在一审判决书送达15天内提出上诉。如果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会以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审是终审。有了二审准予离婚的判决书,离婚当时就生效了。二、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法中有关举证期限的规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的举证期限。在离婚一审普通程序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指定的举证期限可以少于三十日。前述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


·在很多大城市,外来人员最担心的就是子女教育的问题。今年,国家
      在很多大城市,外来人员最担心的就是子女教育的问题。今年,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的概念,并且在一些城市进行试点,广州就包括在内。并且,广州是最早出台租售同权政策的城市,对于在广州租房的外地人来说,这项政策影响深远。那么,租售同权广州房租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介绍下。 一...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在法院起诉离婚对应的就是诉讼方式离婚,而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的则属于协议离婚,这二者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此时就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离婚。那其中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


·一、离婚共同财产?
      一、离婚共同财产有哪些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


·结婚但没领结婚证同居犯法吗
      一、结婚但没领结婚证同居犯法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


·夫妻离婚后必须给抚养费吗?
      在我国,夫妻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所以在离婚后,夫妻一方需要付给未成年子女一定的抚养费。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抚养费给付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后必须给抚养费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一定要给抚养费吗? ...


·十年前离婚协议备案是有效的吗?
      十年前离婚协议备案是有效的吗?有效的;离婚协议经过民政局离婚程序后,将协议备案存档,协议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述说有效。未经上述程序,该协议未生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


·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在审理污染环境罪时采取的审理原则是无过错责
      国家为了保护环境,在审理污染环境罪时采取的审理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对于那些认为自己没有污染环境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若确实造成了环境的污染,但是存在免责事由的,也需要一一称述。那么,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呢?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 《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