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吗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有哪些职权有限合伙人虽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可以行使以下职权:(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收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形式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为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合伙企业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一般来说,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由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收购需要注意的风险包括什么内容
      公司收购的注意事项:第一、在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具体比例需要分清。第二、需要厘清目标公司的股权配置情况。首先要掌握各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优先股等方面的情况;其次,要考察是否存在有关联关系的股东。第三、有担保限制的资产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有影响,所以要将有担保的...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合伙合同范本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


·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其中对于公司的主要管理机构,股东等都有详细的规定,那么关于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四的内容是怎么样的?解释中包含了决议夏利瑕疵,股东的法定知情权等内容。 一、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四 《解释》的主要内容 《解释》包括27条规定,涉及决议效力...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流程图是怎样的 完整的公司并购流程 (一)并购的准备阶段 在并购的准备阶段,并购公司确立并购攻略后,应该尽快组成并购班子。一般而言,并购班子包括两方面人员:并购公司内部人员和聘请的专业人员,其中至少要包括律师、会计师和来自于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如果并购涉及到较...


·公司法重大事项否决权是怎么解释?
      在公司中处理重大决策时并不是一个说了算,而是由董事会进行商讨说了算,但是在进行决策的时候董事会是有一票否决权的,也就是需要通过所有的董事同意,决策才能实施有效,那么公司法是怎么解释的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公司法重大事项否决权是怎么解释?  公司法重大事项否决权董事会决议事...


·什么是商品流通企业
      商品流通企业是指所有独立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企业单位。以商品进销差价为主要盈利方式。是通过低价格购进商品、高价格出售商品的方式实现商品进销差价,以此弥补企业的各项费用和支出,获得利润的企业。我国的商品流通企业包括:商业、粮食、物资、供销、外贸、医药商业、石油商业、烟草商业、图书发行...


·什么样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
      什么样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


·公司剔除股东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剔除股东需要哪些手续?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


·私营企业属于有限公司吗
      私营企业属于有限公司吗 一、什么是私营企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1998年8月28日,国统字〔1998〕200号)第九条规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有哪些?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相关部门为了增强市场经济的竞争能力,制定了相关政策,鼓励满足条件的企业单位进行改制。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与多方当事人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在改制前,需要制定改制方案,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进行分析。 企业改制资产评估方法: 一、收益...


·股东未缴纳出资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未缴纳出资的情形有哪些?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主要包括不完全履行、迟延出资、瑕疵给付、出资不实的情况。1、不完全履行。股东不按规定的数额足额缴纳出资、未交付(未足额交付)实物或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情形。2、迟延出资。也称逾期出资,它是指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但未按照公司章程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