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孙子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的情况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孙子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的情况是什么?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只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孙子女并不能够直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只有他们的父母才是法律上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当他们的父亲先于祖父母死亡时,情况就不一样了,为了保证其父亲应有遗产份额得到实现,法律规定了孙子女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继承其祖父母的遗产,其继承的份额原则上应该等同于其父亲有权继承的份额,任何人不得因为其父亲的死亡而剥夺其继承权。这就是法律上规定的代位继承的内容。同样,母亲先去世后,其子女也是可以直接继承其外祖父母的遗产的,继承份额原则上应该等同于母亲有权继承的份额。二、放弃继承权的有效条件是什么?1、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4、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5、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综上所述,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并不包括孙子,一般情况下孙子不可以直接继承。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孙子父母在其祖父母去世之前死亡的,孙子可以作为代为继承人,拿到属于父母的这一份遗产。另外,如果祖父母在遗嘱中将孙子列为继承人,孙子也能继承。
  
  
  


·收养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规定的
      收养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规定的收养的子女有继承权。《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


·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转继承一般发生在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所承担的继承权问题,而若在实际的转继承过程中人们对转继承的相关规定缺乏一定的认识与了解时,则会使相关问题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阻碍。下面在本文中主要对转继承具体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一定的分析。 1、从《继承法若干意见》第52 条可以看出来,只要是被转继...


·一、继承财产分配所占比例是多少?
      一、继承财产分配所占比例是多少?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女方还有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女方还有继承权吗?有,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


·办理继承关系公证费用是多少
      办理继承关系公证费用是多少 一、办理继承关系公证费用是多少? 继承关系公证费用是因人而异的,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 1、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 2、20万元—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 3...


·继承权如何分配(一)、一般情况下
      继承权如何分配(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


·遗嘱有谁持有进行办理遗嘱继承
      遗嘱有谁持有进行办理遗嘱继承遗嘱执行人负责保管遗产,并有权提起关于排除妨害继承的诉讼以及参与有关的诉讼活动。如果遗嘱人生前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执行人不称职,则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参加执行遗嘱;也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或撤销遗嘱执行人。二、执行规定...


·继承人分割继承财产规定是什么?
      继承人分割继承财产规定是什么?继承人分割继承财产规定是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来进行财产的分割,具体的方式如下所述: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办法对遗产进行继承,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


·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
      被继承人去世怎样分割财产?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再婚后继子有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继承的情况下继子的继承权跟亲生的孩子是一样的;如果是遗嘱遗产,那么遗产必须是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不在继承顺序中的其他人是不可以进行继承遗产的。遗产也可以由转继承人继承。 一、再婚后继子有没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


·子女在遗产继承前把银行的钱取了出来会失去继承权吗
      子女在遗产继承前把银行的钱取了出来会失去继承权吗 一、子女在遗产继承前把银行的钱取了出来会失去继承权吗? 在遗产继承前把银行的钱取了出来也不会失去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有: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