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可以单方面解除租房合同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二、次承租人有权直接要求出租人履行修缮义务吗相对次承租人而言,承租人处于“出租人”的地位,按法理应承担租赁物的修缮义务。但因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物的程度与范围均不得逾越承租人的租赁权,而出租人对租赁物的修缮义务并未免除,故承租人修缮义务实际转嫁与出租人,此修缮义务以合乎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即可。如果出租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租赁物修缮义务,次承租人无权直接要求出租人履行,但可请求承租人进行修缮,承租人不得拒绝,其履行后,可向出租人追偿。房屋租赁合同不仅可能出现终止的情况,也有被解除的时候。然而,不管是作为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均是享有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不过,在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租房合同的时候,另一方可以多注意一些,看看对方要求提前解除租房合同是否属于违约行为,若属于那么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手房合同有中介毁约怎么办?
      二手房合同有中介毁约怎么办?二手房合同有中介毁约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不愿意再履行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可以...


·现如今想要买房,怎么都需要几十万甚至是更多的资金,对于一般上
      现如今想要买房,怎么都需要几十万甚至是更多的资金,对于一般上班族来说,这确实有点“天文数字”的感觉,我国的房价在突飞增长,导致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房产已经成为了一种炒作的资本并不是用来住宿,想要申请银行贷款一般需要进行抵押一定的固定资产,那没有房本可以贷款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按揭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审查开发商楼盘的流程: 房地产公司提出申请,银行要求开发商提交以下资料: 1、书面申请; 2、公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企业章程、贷款卡、开户情况、公司概况、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


·离婚房屋能不能给孩子 离婚房子给孩子有什么风险
      一、离婚房屋能不能给孩子离婚时,房屋产权纠纷一直是最难协商的问题。很多夫妻由于不愿把房子给另一半,而自己一时又无法拿出足够房屋折价款,选择吧房子过户给孩子。那么,这样做可以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怎么办理?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


·有犯罪记录能办房贷吗
      可以。办房贷不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如果不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信息的话是不会知道的,一般单位也不会这么做的。银行审批贷款时会向单位核实一下身份收入等情况,是不会涉及是否犯罪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


·购买房子的时候除了要支付房子的价款外,与此同时在办理过户手续
      购买房子的时候除了要支付房子的价款外,与此同时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也会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应的税费,毕竟在我国不办理过户手续,肯定就是无法取得房子的所有权。那此时购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呢?这才是大多数人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购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 1、契税 ...


·夫妻私下手写房产协议有效吗
      夫妻私下手写房产协议有效吗 一、夫妻私下手写房产协议有效吗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夫妻喜欢通过私自签订协议的方式来约定财产的归属,那么这种手写的协议是否有效呢,要分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从形式要件上,协议手写双方签字或者按手印,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利益都是合法...


·贷款房离婚怎么办,离婚如何分割贷款房?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而夫妻财产分割则集中在房屋财产上。如果是属于贷款的房子,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该如何进行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房离婚怎么办 1、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产权归...


·小产权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吗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


·商品房一般有哪些
      商品房一般有哪些质量问题 一、有哪些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 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空鼓、门窗缺少配件密封不到位、开启不灵活等,这些问题业主可以直接报修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处理,物业或者开发商会安排专门的施工人员,来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