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一)、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一)服务类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调研、摄影服务、资料翻译服务、礼仪服务、赛事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快递服务、室内保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餐饮管理、其他居民服务、市政工程配套服务、(放地产开发、物业管理1年期)
  
  (二)咨询类
  
  房产咨询、商务咨询、旅游咨询、财务咨询、理财咨询、劳务咨询、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人力资源咨询
  
  (三)安装维修类
  
  电器安装、制冷设备安装、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网络布线、电脑安装维修
  
  (四)工程、设计类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工程、室内装潢、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
  
  (五)科技类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商贸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1、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皮革制品、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玩具、音响设备及器材)
  
  2、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
  
  3、包装材料
  
  4、工艺品(工艺礼品、金银首饰)
  
  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
  
  6、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电线电缆)
  
  7、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通信设备、通讯设备(除卫星天线)、仪器仪表
  
  8、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动工具、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工量刀具)、机械设备及配件
  
  9、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
  
  10、食品(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糖果、饮料、糕点、水果、水产、南北干货、土特产、粮油制品、炒货、奶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肉制品、植物油、茶叶、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剂、酒)
  
  11、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
  
  12、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石材、黄沙、木材)
  
  13、装潢材料(水暖器材、卫生洁具、陶瓷制品)
  
  14、酒店设备
  
  15、家具(办公家具、家具用品)
  
  (三)、生产加工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
  
  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服装服饰加工、鞋帽加工、床上用品生产加工、纸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电子元器件生产加工、竹木加工、金属门窗加工、五金加工、塑料制品切割、冲压加工、混凝土加工
  
  (四)、前置审批参考
  
  1、医疗器械销售、生产(一类医疗器械除外)(区药监局)、药品(区药监局、卫生局)
  
  2、图书报刊、报刊出版物零售、印刷(区文化管理所、市新闻出版局)
  
  3、音像制品销售(区文化管理所)
  
  4、酒类批发(区酒类专卖局)
  
  5、食品(区卫生局)
  
  6、医疗结构设立(区文生局)
  
  7、烟销售(烟草专卖局)
  
  8、餐饮(区环保局、区文生局、区消防处)
  
  9、旅馆、客房(区公安局、区消防处、区卫生局)
  
  10、塑料制品、水性涂料生产加工(区环保局)
  
  11、道路运输、水陆运输(交通局)
  
  12、汽车、摩托车维修(市交委维修管理处)
  
  13、人才中介(区人事局)
  
  14、劳务服务(区劳动局)
  
  15、废旧金属收购(区公安局、区环保局)
  
  16、成品油经营、储存(市经委、公安局)
  
  17、加工、销售、回收金银(市人行金融处)
  
  18、文物经营(文物管理委员会)
  
  19、经营性舞厅(市文化局、文生局、公安局、消防处)
  
  20、国画书法(市文化局)
  
  21、咖啡馆、酒馆(卫生部门、公安布门、市酒类专卖局)
  
  22、报关业务(海关总署)
  
  23、水泥生产(市建委)
  
  24、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民航中南管理局)
  
  25、化妆品生产(市卫生局)
  
  26、工程承包(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分类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公司在成立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具体的经营范围,日后就在这个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当然,经营范围也是允许更改的,详细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了解。
  
  


·股权转让股东不能来签字怎么办?
      股权转让股东不能来签字怎么办?股权转让股东不能来签字的,可向股东发起通知,通知不答复,视为同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


·有一方股东并未实际投资公司资产的规定是什么?
      有一方股东并未实际投资公司资产的规定是什么?有一方股东并未实际投资公司资产的规定是应当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补足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资不实的,应当补交出资,其他股东应当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企业出...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 一、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类? 1、契约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和其他基金参与主体按照契约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2、公司型基金。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 ,通过出资形成一...


·怎么注销公司法人代表到底应该做什么?
      怎么注销公司法人代表到底应该做什么?公司再不能再存续的时候或者当资金链断裂,没有资金支持公司运转的时候,很多公司就会申请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最后将公司注销,那么怎么注销公司法人代表,我们应该做什么,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股份公司注...


·公司股权可以无偿转让吗?
      公司股权可以无偿转让吗? 一、有限责任公司对内、对外无偿转让股权的区别 对内无偿转让股权是公司股东对内部其他股东无偿转让股权,对外无偿转让股权是对公司外的投资者无偿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和公司,所以对内转让股份和对外转让股份所受到的法律限制是不相同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自由地...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责任公司,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多有限公司通过改制,成为股份公司。这样通过建立股份制,优化了股权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那么,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您具体讲...


·企业注销时注册资本必须到账吗?
      企业注销时注册资本必须到账吗?1、注册公司注销了可以不补齐资金,但前提是工商局没有检查出来,如果检查出来了,则会受到一定的处罚。2、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章程要求:认缴的注册资金不到位,公司可以注销,但前提是工商局没有检查出来,如果检查出来了,则会受到一定的处罚。3、有以下两种情况需追...


·公司没有加班费违法吗?
      公司没有加班费违法吗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


·企业注册资本未及时验资可以吗
       一、企业注册资本未及时验资可以吗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


·挂靠别的公司要写什么协议
      要写挂靠协议书。具体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同时写明为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挂靠。《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


·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包括什么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