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注册商标品牌如何维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未注册商标品牌如何维权?方法一,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方法二,若商标已经注册完成,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被抢注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方法三,走司法途径,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就抢注行为向有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必须条件有三其一,被抢注的商标需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二,抢注商标采用了不正当的手段,而非符合常理的不知情情况下的注册;其三,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商标被抢注的主张,否则相当于自动放弃自己的维权权利。《商标法》规定的救济期限是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0天的异议期及注册日之后的五年(恶意抢注他人驰名商标的情形不受五年期限限制)。二、恶意抢注如何认定?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当代社会如果存在没有注册的商标,有一定的知名度也是可以进行维权的。比如说很多的人利用这样具有知名度的商标来进行恶意的抢先注册,导致对方证明商标无法进行。这种情况下,完全可以向商标委员会提出申请。
  
  
  


·商标侵权免责法定要件有哪些
      商标侵权免责法定要件有哪些?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


·自述采访内容著作权归谁所有?
      自述采访内容著作权归谁所有? 一、自述采访内容著作权归谁所有? 访谈类作品是采访者与被采访者进行思想交流的产物,具有区别于一般新闻作品的特殊结构形式,其著作权的归属也相应有很大的不同。访谈类作品是采访者与被采访者进行思想交流的产物,具有区别于一般新闻作品的特殊结构形式,其著作...


·同一商标在不同行业不同产品中使用是否构成侵权
      不是,不同商品使用同一商标不会构成商标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专利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主要有哪些?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


·注册登记时商标著作权价格一般是多少?
      注册登记时商标著作权价格一般是多少? 一、注册登记时商标著作权价格一般是多少? (一)商标注册价格 商标注册的费用包括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1枚商标1次申请官费为300元,可以选择10个商版品或服务类别权,不足10个类别仍收取600元官费,超过10个类别超出部分按照30元/个...


·服装上印有知名商标的图案侵权吗
      服装上印有知名商标的图案侵权吗算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


·专利权的商业作用有哪些
      专利权的商业作用有哪些专利的商业用途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1、可以禁止你的竞争对手生产、销售或者许诺销售专利权保护范围内的产品,或者禁止你的竞争对生使用专利权所保护的工艺方法。2、通过签署“实施许可合同”,允许一些人在指定的区域内生产、销售或者许诺销售专利权保护范围内的产品,或...


·2023专利权的特征有什么?
      专利权的特征有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


·什么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一、什么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


·专利到期了可以续期吗
      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不能再延长。2001年7月,我国施行了新专利法,所规定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比原专利法的有所延长。因此,根据原专利法授权的发明专利尚有效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


·抢注商标代理权有哪些?
      抢注商标代理权有哪些?代理机构抢注他人商标是不合法的,是要被驳回或者宣告无效的。依据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以认定这样的行为就是“恶意抢注”的行为,在法律实践中是要被法院判决驳回的。代理公司抢注商标一般是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