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行政拘留是不是强制措施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行政拘留是不是强制措施不是的。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拘留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况,因为它是一种单方的行为即:特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不需要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履行”。二、行政处罚可不可以折抵刑期小编认为被行政拘留的能折抵刑期。理由如下:首先,被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都是因同一行为,法律不可对其进行重复评价。现代刑法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刑罚的公平、公正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应有之义,也是保障犯罪人人权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就要求对同一行为,法律不可进行重复评价。行政处罚与刑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适用上的分工,而不应当是一种并用或者交叉适用的关系。也就是说,一般违法行为属于行政法律规范调整范畴,应由行政机关依法处以行政处罚,严重违法行为若构成犯罪,则属于刑事法律规范调整范畴,应由司法机关依法处以刑事处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分别给予性质相同的处罚。其次,被行政拘留能折抵刑期有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响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响应罚金”。最后,行政法与刑法均属公法范畴,二者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价值取向和对违法者予以惩戒处罚的功能实现上,有着一致性,实践中,相当数量的行政违法行为在其构成犯罪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行政执法在前而刑事司法在后,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某一行为涉嫌犯罪,则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时若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已给予行为人行政拘留处罚,那该行政拘留处罚最终应折抵刑期。行政拘留虽然也是一种处罚,但是程度远没有刑事处罚的重。因为,行政拘留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所以,父辈们被行政拘留过,对子女的成长进步基本没有影响。此外,若是被拘留人符合条件的话,那么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缓刑人员能否保留公职?
      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实一般都是有公职在身的,不过往往在犯罪的时候会被开除公职。不过这时我们需要考虑到一种情况,就是虽然有犯罪但最终却是适用缓刑,那此时缓刑人员能否保留公职呢?假如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判缓刑,不能保留公职。...


·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 2、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 的; 3、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林木的; 4、违反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


·非法买卖枪支罪怎么判?
      非法买卖枪支罪怎么判?非法买卖枪支罪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


·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
      很多涉及财产方面的犯罪,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处罚的时候,一般都会充分考虑到犯罪数额的。就集资诈骗罪来看,确定其犯罪数额也是很重要的内容。那实践中,究竟该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如何确定集资诈骗罪的数额 构成集资诈骗罪须达到“数额较大”。行...


·犯诈骗罪判几年刑,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实施诈骗行为的时候,一般是不会采取暴力行为的,而是由受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自愿的交付财物。而只有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才能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那么此时犯诈骗罪判几年刑呢?本文为您做具体阐述。 一、犯诈骗罪判几年刑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


·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骗取出境证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证件),为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应当立案侦查 2、骗取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


·犯罪未遂算不算犯罪行为?
      犯罪未遂算不算犯罪行为? 一、犯罪未遂算不算犯罪行为? 对于未遂犯,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是犯罪未遂也算犯罪的。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后...


·刑诉法5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5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


·金融诈骗警察怎么认定犯罪金额
      金融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它包括了集资诈骗、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等犯罪。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其金额认定可以参照普通诈骗犯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


·犯罪构成要件和犯罪既遂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犯罪构成要件和犯罪既遂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犯罪构成四要件为: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


·犯罪中止发生条件具体有哪些
      犯罪中止发生条件具体有哪些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