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将婚前财产约定归另一方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将婚前财产约定归另一方可以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在结婚前或结婚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其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其财产全部或者部分归双方共同所有。但是这种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双方财产的归属按照我国《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确定其归属。此外,如果双方订立了财产约定,则该约定优先于法律的规定使用,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凡涉及调整一般民事行为的条款,一般都贯彻了公民意思自治,契约订立自由的原则,虽然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较一般民事行为中的双方关系更为密切,但是夫妻关系仍是民事关系的一种,理应适用民事关系的原则。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于夫妻婚前财产的处理,一般是作为个人财产来认定的,因为该财产的所有权人是可以认定财产的处理方式,双方可以就有关情况来协商一致,但如果财产所有人不对财产的处分进行认定,那么另一方是无权来对财产进行认定的。
  
  
  


·婚外情离婚如何处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一段婚姻生活中,夫妻之间的相处必须忠诚于对方,忠诚于这段婚姻,然而现在越来越多人不重视婚姻,发生婚外情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那么当发生婚外情离婚该怎么处理,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将在下文中将做出解答。 一、婚外情离婚如何处理?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有两种方式 1)第...


·老赖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老赖不出抚养费怎么办?1、给付义务人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老赖的财产。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


·无效婚姻时效是多久,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讲,男女结婚之后,如果领取了结婚证,大多数情况下婚姻都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也不排除存在一些情况会导致婚姻无效,如果一旦发现婚姻是无效的,当事人就需要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那您知道无效婚姻时效是多久吗,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无效婚姻时效是多久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女方出轨应该如何处理
      婚姻是美好的,但同样也会稍显平淡。平淡导致的后果就是厌烦,寻找新的刺激。这时候,婚姻当事人难免会出轨,那女方出轨应该如何处理呢?离婚时要分割财产,那因女方出轨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女方出轨应该如何处理 出轨的一般不主张离婚, 第一选择是...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


·领证必须婚检吗?
      领证必须婚检吗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我国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旧条例规定,在实行婚检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检查证明。在婚检制度实施过程中,由于婚姻法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直...


·新婚姻法离婚女方有病法院会受理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一、离婚女方有病法院会受理吗 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受理和哪一方有病没有太大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


·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
      夫妻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不一定都是以判决的形式作出决定。离婚调解书是法院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离婚调解书可不是一般的调解书,需要谨慎对待。那么,离婚调解书没有签字是否有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离婚调解书?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从这条法律种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呢?根据《婚姻法》第十...


·分家析产纠纷怎样处理?
      分家析产纠纷要是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时,一般应提交如下证据:(1)户口本、身份证、证或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以担保贷款为...


·一、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几天?
      一、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几天?《民事诉讼法》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15天不可以延长,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