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员工三期试用期可以辞退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女员工三期试用期可以辞退吗?
  
  
  女员工三期试用期可以辞退,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据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劳动者就包括处在三期期间的女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但并不意味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据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该条中的“劳动者”当然也包括处于“三期”的女职工,且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无须承担调岗或培训的义务。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女职工未休授乳假,能否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对于用人单位未安排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授乳时间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存在一定的争议。从性质上来讲,授乳时间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并不能用支付劳动报酬的方式进行折算,司法实践一般均不予支持。
  
  
  若公司有女员工有怀孕、待产和哺乳期的,公司在平时安排工作密度和强度上应该适当减轻三期女员工的劳动负担,并在此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不得授予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三期女员工在工作期间也不要因为自己的特殊情况,就随意无视公司制度。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标准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标准 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被推向市场,不过它们将获得一定...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15天还可以提出诉讼么?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15天还可以提出诉讼么?职工和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选择进行劳动仲裁是个非常有效的手段。按照相关程序,劳动仲裁机构会出具一份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话可以提取诉讼,并且要在15天内完成。那么超过劳动争议仲裁15天后是否还可以起诉?我们通过整理的关于劳动仲裁方面...


·公司财务、会计需要做哪些工作?
      公司财务、会计需要做哪些工作?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需要缴纳多少?
      针对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国家为了预防和解决此类问题,建筑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需要缴纳多少?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什么? 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


·在矿上工作合同到期怎么结算?
      和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一样,在矿上工作的劳动者,也是需要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在矿上工作合同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在矿上工作合同到期怎么结算呢?我们搜集了一些资料,供您参考。如果合同到期后,不存在2008年以后已经连续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的情况,...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法律理由依据是什么?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法律理由依据是什么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法律理由依据是什么?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法律理由一般都是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一、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聘用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作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工作纪律、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等等。具体制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标准是什么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怎...


·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满足了法定的情形,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您知道,在实践中该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2、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对于工程来说,安全质量是重中之重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对于工程来说,安全质量是重中之重的,这关系到千万人的安全健康的。所以工程交付之前,要进行质量的监测和验收。一个工程中可以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这四个内容。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现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是,如果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如何才能规避遗失劳动合同所带来的风险呢?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吧!企业遗失劳动合同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