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约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约多久公司经营不当或不善时则可能需要申请破产,这时就需要对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算,那么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约多久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相关问题。一、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2、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4、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5、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6、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二、清算通知的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清算通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通知债权人。一方面,投资人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另一方面,对于投资人无法通知的债权人,投资人应当予以公告,通过公告,请债权人申报债权。2、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清算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通常也都是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通知。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介绍的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和清算通知等有关知识。公司经营不善而选择申请破产时,自然需要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清算,而对于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大概需要多久则无定论,需要我们按照上文所示情况而定。如果您还有疑问没有解决,可以继续向网站寻求帮助。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近年来,房地产公司随着市场的需要也在不断兴起,但是一些发展不好的企业就面临着破产。房地产企业破产也是需要进行进行破产清算,但是必须符合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要求,根据严格的清楚顺序,确保每个债权人的利益都能够得到平等的对待。要想了解具体的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企业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会面临破产危机。企业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会组成清算组入驻企业。清算组对企业资产负责进行全面梳理后,对得到的破产财产进行分配。这里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那么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下面我们跟随我...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有什么条件吗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有什么条件吗? 我们知道如果公司破产后,就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破产清算,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专业的破产清算律师就行破产管理。但是并不是所有律师就可以承担企业破产清算业务,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 如何成为破产清算律师? ...


·破产重整对债务人有什么好处?
      破产重整对债务人有什么好处? 一、破产重整对债务人有什么好处? 依照破产重整的精神,重整一旦被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企业就可以获得继续经营的机会,企业暂时免除各债权人的诉讼和要求。 二、相关的法律 《企业破产法》第92条: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


·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
      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公司,如果经营不善都会面临着倒闭的可能。而在众多公司之中,有限合伙企业与一般企业的形成方式不同,那么它们的注销清算的方式又会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呢?今天网站的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下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应该怎么写。 一、有限合伙企业注销清算...


·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是否可以持续经营下去,与公司的资金、管理都有很大的关系,有些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后会面临破产。我们知道,公司无论是设立、经营还是破产都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而公司的破产相关事项同时也在破产法中有所规定,那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怎样的?一起通过...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一、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关于破产管理人在法律上的地位,国外主要存在代理说、职务说、财团代表说三种学说,我国国内关于破产管理人法律...


·破产申报债权期限是多久?
      破产申报债权期限是多久?破产申报债权期限是一个月,依据《破产法》第4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二、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破产债权是依破产程序启动前...


·破产清算法院费用是多少?
      破产清算法院费用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加快,大大小小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然而,市场是瞬息万变的,时刻都有企业在兴起,也时刻有企业面临破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破产应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也不是无偿的。那么,破产清算法院费用是多少?我们为您解答。 一、破产费...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的顺序是什么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的顺序是什么在您眼里,银行就是一种比较坚固的存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破产的。商业银行与老百姓的生活相挂钩,它是一个储蓄机构,发放工资,存取款,刷卡消费等等都是经过商业银行这个平台进行的,您应该对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的顺序是什么不是很了解,我们就介绍一下。一、商业银行...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许多公司在欠下许多的债务后在期限到来之前仍然没有经济恢复的转机不得已就只能申请破产以免利益更加亏损,但是也有的企业正在进行破产手续的时候发现债务得到了缓解而希望撤销,而企业想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要满足撤销的行为是出于保护债权人以及在法定的期限之前等构成要件。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