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没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费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二、抚养费给付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三、抚养费的内容及给付的方式是怎么样的?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抚养费不管是否离婚作为家庭的一份子都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来维持生活,如果在婚内而不给予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只要自己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是合理、合法的,那么就可以得到法院的受理。
  
  
  


·国家赔偿与个人赔偿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没有个人赔偿的这样一种说法,所谓的个人赔偿实际上也就是在民事纠纷当中,或者有些特定的刑事案件过程当中,给受害者造成了财产损失,需要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这是一般的赔偿行为,还有些特定情况下的国家赔偿,这两种肯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国家赔偿与个人赔偿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国家赔偿与...


·离婚官司财产上诉费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的婚姻观念已经发生变化,很多年轻人的闪婚使得近几年离婚官司并不少见。因为离婚涉及两方的经济利益,牵扯的东西比较多,有的人并不能私下调解好,这时候就会向法院提起上诉,离婚官司财产上诉不仅要提交申请还要缴纳上诉费用。 一、离婚官司财产上诉费用是多少 征收的费用...


·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的时候,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日后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就是子女的抚养权属于其中一方,另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此时确定了抚养费数额之后,就是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了。那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父母对子...


·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在手续上面要比协议离婚的手续复杂一些,而当事人如果想要顺利离婚,并且为自己争取更多离婚的话,自然要事先搞清楚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这样做好充分的准备之后,才能更好的打官司进行诉讼。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


·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


·办理假离婚证违法吗
      一、办理假离婚证违法吗 办假离婚证,分情况;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离婚证,假离婚,这个不犯法;如果伪造假离婚证,则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 二、伪造证件罪名相关规定 (一)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立案标准 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国家机关...


·起诉变更抚养权流程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若孩子还小,那么在判决孩子抚养权的时候,更多考虑的是父母双方哪一方能够给孩子的成长条件更好,但后期孩子逐渐长大,有了自己的发言权及选择权利,这个时候可能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那就需要起诉变更抚养权,那么起诉变更抚养权流程是什么呢?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法...


·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要求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对自己的权益开始在意起来,特别是死后对自己的所有物品的支配问题,也是非常的担心的,不少人选择将动产或不动产以遗赠的方式交给现在抚养自己的人,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就需要签订一份遗赠抚养协议,那么遗赠抚养协议的形式要求是怎样的,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形式要求 1、遗...


·离婚损害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目前我国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同时法律只规定了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等四种情形可以提离婚损害赔偿。出轨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会被视为过错,财产分割会向无过错方适当倾斜,但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出轨并不...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
      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额难以维持目前生活所需的必要情况下提出的,通常情形为以下三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例如:目前的粮食价格不断上涨,赶超五年前的粮食价格两三倍,因此...


·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一、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婚姻家庭矛盾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婚姻关系、婚姻状态、财产分割意见、子女抚养权侵害意见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审判辩论应该是争论围绕这三个重点,并表达自己的观点,争论了每个参数声明的重点,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能啰嗦,否则法官可听糊涂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