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妈妈怎么要孩子抚养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妈妈怎么要孩子抚养权?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争取。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无论是孩子的抚养权还是夫妻之间存在着的其他矛盾,在处理的过程当中法院肯定要照顾到双方的合法利益,所以,如果父亲不同意由母亲来抚养孩子,那么父亲也是有平等的权利跟母亲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到底会判给谁,就要考虑诸多因素了。
  
  
  


·离婚女方具备什么条件争取抚养权
      离婚女方具备什么条件争取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


·关于国家赔偿监督规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后,其要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受理会,经核实无误的,会同意赔偿申请。在赔偿落实的过程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就需要对国家赔偿程序进行有效监督,通常这个事情由检察院完成。那么关于国家赔偿监督规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法定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二)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


·国家允许银行倒闭吗
      国家允许银行倒闭吗? 在人们的日常认知中,银行是最安全的储蓄机构,有国家“兜底”永远不会倒闭。但自《金融稳定报告》出台后,一石激起千层浪,银行也有破产的风险。那么,对于“国家允许银行倒闭吗”这个问题,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家允许银行倒闭吗 以前基本...


·起诉对方抚养费不出庭怎么办?
      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离婚已经不再是新鲜事,一般没有孩子的话离婚基本上都是和气收场。但是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容易引发抚养费纠纷,严重者还要闹到法庭上解决。那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起诉对方抚养费不出庭怎么办?有需要的朋友请看下文。 一、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以子女名义起诉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以子女名义起诉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以下规定: 1、抚养费的内容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但是如果存在过错方,另一方取得相关证据在财产上可能会有相应照顾。另外,房产证上如果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影响财产分割,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将房屋及车辆均查封,不得转让变卖。...


·子女抚养费概念
      子女抚养费概念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许多州在子女仍是全日制学生的情况下,会将该时间界限上再延续一年或两年。在父母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父母双方仍然必须抚养其子女。通常情况下,享有子女监护权一方...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因为国家的利益而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时,如果达到了某些国家的政策条件,我们可以向国家请求赔偿。这个时候,了解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就尤为重要,否则我们可能就会错过维护自己权益的最佳时机。那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应该如何计算呢?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


·如果是协议离婚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


·一、夫妻婚内财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婚内财产怎么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