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嫌挪用资金罪最多判几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挪用资金罪最多判几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挪用资金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二、关于挪用资金罪中“资金”的两个注意事项(一)退休职工社会养老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挪用退休职工社会养老金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法研〔2004〕102号),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不属于我国刑法中的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特定款物的任何一种。因此,对于挪用退休职工养老保险金的行为,构成犯罪时,不能以挪用特定款物罪追究刑事责任,而应当按照行为人身份的不同,分别以挪用资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二)尚未注册成立的公司资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的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高检发研字〔2000〕19号 ),筹建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公司登记注册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上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应当根据挪用资金罪追究刑事责任。因为犯挪用资金罪而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在坐完牢之后,还是需要偿还挪用公司的财物。如果拒不退还,则可以由法院强制执行。对于国家出资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公司、企业改制过程中为购买公司、企业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企业的资金或者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等用于个人贷款担保的,以挪用资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应该怎样认定强迫卖淫罪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卖淫行为较为普遍地发生,与卖淫相关的几种犯罪也变得常见而多发,其中最为熟知的就是强迫卖淫罪了。但实践中,对于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也是要先做出认定,然后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那此时该怎样认定强迫卖淫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强迫卖淫罪?...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二)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主观犯意的目的和...


·集资诈骗罪三千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现在社会中存在着很多想要不劳而获还挣大钱的人,他们没有正当的经济来源,还幻想着挣钱,只能通过诈骗的方式获得金钱。他们打着集资的名义但是性质是诈骗,这种行为是触犯法律的,但是还是有的人为了利益忽视法律。那么集资诈骗罪三千元的认定是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三千元的认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


·刑事案件中申请回避的人有几种
      刑事案件中申请回避的人有几种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而没有自行回避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被告人和他...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


·高利转贷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那在实践中,高利转贷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么认定高利...


·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信息、辩护人信息、基本案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非法经营罪认罪情况、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


·2023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有什么标准
      职务犯罪虽然带有职务两个字,自然就是职务方面的犯罪了,不过这却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进而实施的犯罪。而在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之后,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那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职务...


·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一、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入罪标准是违反了我们国家对于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的行为,并且这样的行为也是侵犯了商业机密的权利人的权益。对于能够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就是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自然人,当然也包括法人或是其他非法人的单位。如果发生了这...


·被司法机关发现持刀伤人必须拘留吗?
      被司法机关发现持刀伤人必须拘留吗?被司法机关发现持刀伤人必须拘留,持刀伤人造成轻微伤赔偿,已经违法,应当进行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
      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有什么规定?检察机关在查办贪污罪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发现,单位多人都共同参与贪污,构成共同贪污罪。肯定我国法院会对共同贪污的这些犯罪嫌疑人都依法进行定罪量刑,但是由于涉及共同贪污罪,在针对个人数额的认定上是需要区分开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共同贪污罪数额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