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婚生子算不算重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婚生子算不算重婚?不算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婚内出轨行为并不属于重婚行为,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二、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可见,除非能证明对方跟第三者早就已经实质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那无论有没有孩子都可以按照重婚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无论对方是出轨也好,重婚也好,谁都没有权利歧视非婚生子女的各项合法权益。
  
  
  


·结婚四年要离婚彩礼怎么办?
      一、结婚四年要离婚彩礼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结婚手续办理以后离婚时彩礼是不予退还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关于彩礼返还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未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又...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一、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怎么办? 离婚法院判决书丢了的情况下,可以携带自己本人身份证,去审理案件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法院档案室会有该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档案室要求复印判决书并由档案室价格此件与原告一致的印章。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不...


·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一、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后男女双方一人一半的原则来进行分割,我国《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原则是什么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二、具体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中华...


·离婚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


·离婚冷静期如何计算?
          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自离婚冷静期届...


·女兵征兵体检标准是什么
      主要有四个方面:1.身高标准调整,男青年身高标准由162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女青年身高标准160厘米以上。2.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3.视力标准的调整,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产生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有哪些区别
      关于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的夫妻选择的离婚方式不同,而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各位,在选择离婚方式的时候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来选择,而不是看哪种方式下简单、方便就直接选择。就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来说也有不同的地方,那就究竟有哪些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有哪些...


·检察院批捕后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逮捕后,无罪释放,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