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罪名的犯罪形式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非法集资罪名的犯罪形式有哪些?
  
  一、非法集资罪名的犯罪形式有哪些?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 最近的变化: 利用钱庄进行集资活动。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例如,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8)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集资罪的判决是基于不同的犯罪形式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涉及到不同的犯罪事实,最终的判决结果和认定的罪名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二审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是什么
      二审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是什么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


·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介绍组织他人提供帮助赚取“好处费”构成犯罪吗?
      明知他人从事犯罪活动 不同意出借本人的银行卡 但是却介绍他人提供帮助 自己从中赚取“好处费” 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 会受到什么惩罚? 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1 基本案情 2021年左右,被告人吴某明与“老友”(未到案)成为微信好友。2022年6月16日...


·新刑法关于残疾赔偿金是否能够领到?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导致伤残的现象书时有发生的。对于此种情形,一般来说,在经过司法鉴定之后,是可以得到补偿金的。但这是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根据触犯了刑事法律的情形,根据新刑法关于残疾赔偿金是否能够领到?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什么是重大盗劫包庇罪量刑?
      重大盗窃犯罪分子一旦触碰到了我国的法律法规,就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罚判罪,那么在犯罪分子在认罪的时候,法官就会根据犯罪人的判决进行处罚。然而盗窃就是盗取他人的财务都是属于刑事盗取,那么人重大盗劫包庇罪量刑的标准会是什么,会接受怎么样的处罚呢? 一、重大盗窃包庇罪量刑标准是...


·过失决水罪既遂如何处罚
      过失决水罪既遂如何处罚刑法规定,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刑事案件能否申请抗诉?
      一、刑事案件能否申请抗诉? 刑事案件能申请抗诉,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 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七条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 (一)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申诉人提供了新的事实、...


·当庭认罪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都是一些关于犯罪行为的处罚规定,当然我们国家法院进行判决的时候,主要是存在着两个方面的判决,第一个是定罪,第二个是量刑方面,现实中也存在着当庭认罪的情况,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当庭认罪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当庭认罪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


·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
      一,贪污罪入刑标准具体有哪些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


·一、醉驾在检察院认罪认罚如何进行陈述?
      一、醉驾在检察院认罪认罚如何进行陈述?参考如下: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道路,现在万分后悔。本人自愿认罪,接受法律的惩罚,恳请法院给我宽大处理,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本人保证认真接受教育、改造,不再做危害社会的事,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二、醉...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司法解释
      在边境地区,有着不法分子企图通过非法的方式偷越国境线,做一些非法的事情,但法律对于这类行为是绝对的禁止的,对于偷越国境线是要进行法律惩罚的,因此您要遵纪守法,但是为了规范对偷越边境的处罚力度,国家出台了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司法解释,但是具体的司法解释内容如何,可以到本文了解。...


·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吗?
      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吗? 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吗? 1.刑事公诉案件 公诉案件是指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私人无权行使,就谈不上“私了”。如果公诉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已经自行“私了”,检察院仍然可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仍然可以进行审判。公诉案件“私了”行为是违法行为,没有任何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