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了离婚协议未登记有没有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签了离婚协议未登记有没有效由于法律对离婚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在实务中争议非常大,有各种各样的不同观点。但普遍的观点认为,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或在法院协议离婚之后。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离婚协议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反悔。离婚协议仅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用以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该协议仅起参考作用。但是有的地方法院认为,虽然未办理离婚登记,但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条款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审理时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处理。二、哪些情况下对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一般认定为有效1、未办理离婚,但双方已按离婚协议中约定实际分割了财产。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即已经离婚,而后也按离婚协议对财产进行了分割,这种实际履行的财产分割协议,在后来的诉讼离婚中法院认定有效的可能性非常大。2、离婚协议中约定立即生效的。离婚协议中没有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的规定,约定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才生效,而是约定离婚协议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这种情况下,财产分割条款本质上是夫妻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双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法院认定有效的可能性大。因为此时,夫妻财产协议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本质上是一样的,仅名称不同而已。如果因为名称不同就决定有效还是无效的,法律逻辑上也讲不通。3、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公证并不能决定离婚协议是否生效,没有办理离婚三、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公证并不能决定离婚协议是否生效,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的婚姻关系依法存在。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有强烈的证据效力,对于涉及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强烈的表达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一般认定这种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条款有效。4、地方法院明确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具有法律效力。例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二十一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离婚而达成离婚协议或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反悔而不同意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起诉请求离婚并请求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财产分割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予支持。这种指导意见虽然不是法律,但是在该地区的判例中法院都是认可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对于这种法律上有争议的内容,不少地方的法院都会发布相应的指导意见,所以对于地方性的规定应当留意。要知道,如果夫妻为了想尽快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做出了让步的,在离婚协议中必须明确约定如一方反悔的,离婚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务中会有争议,容易导致自身吃亏。
  
  
  


·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其实对于社会抚养费,不能简单的理解为超生罚款的,本质说社会抚养费是属于一种行政性的收费。我国公民对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只要超生,肯定是要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都不一样。所以有些公民就十分的好奇,我国征收社会抚养费怎么计算? 一、我国征收社...


·约定协议离婚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我们发现有的夫妻在协议离婚中,明确约定了孩子由其中一方抚养,但另一方也不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有的人就认为这样的约定损害了孩子的利益,因此是无效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协议离婚可以不付抚养费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


·离婚再婚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
      离婚再婚登记所需证件有哪些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


·夫妻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社会的快节奏发展,让我们的生活节奏也加快,在这其中也发生了许多问题,离婚率的持续走高就是其中一个恶果,而且夫妻离婚并不仅仅只是两个人关系的分离,还涉及双方家庭、财产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那么我国法律对夫妻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具体规定呢?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婚姻...


·应当准与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n...


·无罪判决国家赔偿追责如何进行?
      近年来,我们通过法制节目,时常会看到有些刑事案件存在误判错判情况,经过法律界人士帮助后,当事人最终沉冤得雪,获得无罪判决。针对这迟来的正义,当事人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并要求对当年办案人员进行追责。那么无罪判决国家赔偿追责如何进行?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请求国家...


·向法院起诉离婚几天开庭?
      在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是可以选择离婚的,夫妻双方有选择离婚的权利和自由。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选择了起诉离婚,是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法院接到起诉状会通知你开庭,那么起诉离婚几天开庭呢? ...


·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多少天?
      一、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多少天   离婚后当事人认为法院对财产分配不公的,可以在十五日内上诉。但只适用于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情形。如果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离婚财产分配不公上诉期是十天。   二、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重新起诉吗? ...


·离婚起诉可以申请冻结财产吗?
      离婚起诉可以申请冻结财产吗 离婚起诉可以申请冻结财产,在婚的时候,很多人担心另一半将夫妻共同财产给转走,影响到自己离婚财产分割权,于是就会在离婚的时候向法院申请将财产给冻结住,让对方取不出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


·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什么?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


·侵犯知识产权处罚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
      侵犯知识产权处罚年限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的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都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的,很少有侵犯知识产权按照刑法当中的制度来进行处罚的,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法院只是要求行为人对原告方进行赔偿,并且停止侵权。但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国家对于侵犯知识产权处罚年限也有明确规定,这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