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女方起诉离婚赔偿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女方起诉离婚赔偿多少?
  
  
  1、想要获得离婚赔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必须是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如通奸、嫖娼、偶尔的家庭暴力、偶尔的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都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以上几种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时请求损害赔偿。
  
  
  我们国家现行规定,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一般来说,男女双方间一方因夫妻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是不需要赔偿的。如果提出离婚一方需要赔偿对方,那么便违背了离婚自由的本质。但在某些情况下,一方提出赔偿,人民法院是会支持的。出现了上述情况,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主张赔偿,人民法院会支持,但具体金额是多少,由法官内心衡量,一般会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严重性来综合判断。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有上述情况出现,主张赔偿的一方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有这些情况发生。
  
  
  二、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诉讼离婚制度有下述特征: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在离婚案件中,存在赔偿问题,但是并不适用与所有情况,需要具备条件才可以要求赔偿,通常需要一方存在严重的过错,包括家暴,重婚,虐待,或者是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才可以请求赔偿。
  
  
  
  


·起诉离婚一审到二审需要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一审到二审需要多长时间起诉离婚,是一种常见的离婚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我们会首先考虑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办理离婚,但是,也有很多情况,双方是协商不好的,这时候,我们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那么,您知道起诉离婚一审到二审需要多长时间吗?一、起诉离婚可以撤诉吗起诉离婚后,...


·离婚后结婚彩礼能要回么
      一、离婚后结婚彩礼能要回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


·如何采集婚外情直接证据
      如何采集婚外情直接证据 哪些婚外情证据是有用的: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 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


·一、婚姻法同居期间财产共同分割是合理的吗?
      一、婚姻法同居期间财产共同分割是合理的吗?婚姻法同居期间财产共同分割是合理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虽然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但是还是要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的。二、...


·结婚后的收入是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的收入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的收入是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的收入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的收入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有无儿女并不是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
      有无儿女并不是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能否取得低保关键是家庭成员收入是否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


·什么情况下会设置离婚冷静期?
      什么情况下会设置离婚冷静期?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条件,一般情况指在法官建议下可设置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下应运而生,所谓“冷静期”就是指离婚双方在法官建议下暂缓进行离婚诉讼,离婚纠纷当中的不少夫妻属于冲动型,这种类型的夫妻有可能在“冷静期”...


·离婚不单单关乎夫妻两个人的问题
      离婚不单单关乎夫妻两个人的问题,对于有子女的夫妻来说,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有时候,出于对孩子身心发展的考虑和优先抚养权来看,法院也会判处女方有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女方再婚的话,男方可以要回扶养权吗?女方再婚如何要回抚养权呢?下面来看看变更抚养权的规定。 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


·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
      针对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象,国家考虑到单亲家庭制定了相应的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具体的抚养费会由双方协商制定或者由法院判决,一般都是根据未抚养方的经济能力来制定的,如果规定支付的抚养太高就需要请求降低抚养费的标准,那么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怎么降低孩...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可以起诉离婚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即使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仍可以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