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性骚扰构成什么犯罪行为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性骚扰构成什么犯罪行为
  
  一、性骚扰构成什么犯罪行为?
  
  性骚扰涉嫌构成猥亵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对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性骚扰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性骚扰的案底几年可以消除?
  
  案底是不可以消除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执法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可以作为工作记录予以保存。
  
  三、性骚扰的定罪证据有哪些?
  
  我国刑事证据有以下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
  
  目前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并没有性骚扰罪,所以对于性骚扰一般都是按照猥亵罪定罪的,而且性骚扰的表现形式跟强奸也有区别,所以,如果并没有发生性关系的话,不可能按照强奸罪定罪的,但没有发生性关系,也不代表就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能判多少年?
      违法运用资金罪既遂能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赌博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赌博会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二、如何...


·行政拘留律师能否会见有哪些法律依据?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种处罚方式,被公安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时大量的使用。一是为了让犯罪嫌疑人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另外也是为了更好的警示您要远离犯罪。那行政拘留律师能否会见有哪些法律依据针对这一问题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行政拘留律师可以会见吗? 被公安机...


·法院对集体传销活动罪如何裁判?
      法院对集体传销活动罪如何裁判?法院对集体传销活动罪的裁判,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


·山东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是利用自己的职权,非法占有单位的财物为己有的,那么很有可能会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注意,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具体量刑标准都不太一样,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山东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吧。 一、山东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1.五年以下...


·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其实就是寻衅滋事罪与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此时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尚未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因此就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到底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


·聚众斗殴罪能否适用缓刑
      聚众斗殴罪能否适用缓刑 一、聚众斗殴罪能否适用缓刑 是否可以判缓刑,要根据案情而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


·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一、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客体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方面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承认自己的罪刑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不承认的,应该由刑事侦查机关负责对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侦查结果依法处理:1、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的,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如果侦查证据不足于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则根据疑罪从无的原...


·骗多少钱属于诈骗罪 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诈骗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我国对这样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现实中,比较常见的诈骗就包括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等。但并不是所有的诈骗行为都是构成诈骗罪的,此时需要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才行,那究竟骗多少钱属于诈骗罪?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骗多少钱属于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决水罪的认定是怎样的,如何认定决水罪?
      一、罪与非罪的区分 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常常会发生一些村组的村民之间,在生产大忙季节或干旱的情况下,或者因水利纠纷,为争水灌溉,互不相让而发生水源纠纷,有的甚至为报复对方而擅自扒开水渠放水,致使水流漫溢,冲坏集体或者个人作物,造成一定损失。对此,不能一概都认定为犯罪。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