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的强奸罪的手段如何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强奸罪的手段如何认定?在如今的社会,仍然不乏一些犯罪分子侵害女性的现象发生,在我国是要受到刑法处罚的。强奸罪手段如何认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一)“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 脖子、按倒 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 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的手段。(三)“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 淫;以醉 酒、药 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二、强奸与通奸怎样区分把强奸同通奸加以区别。要注意的是:(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3)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4)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办理强奸案件要严格分清哪些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把强奸同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行为加以区别。强奸罪需要对行为人严厉的处罚,侵犯了当事人的性自主权利,如果强奸未成年人,或者是强奸多次,强奸导致当事人死亡或重伤的,属于加重情节,可能因此被剥夺生命。
  
  
  


·持刀抢劫100块怎么判刑?
      持刀抢劫100块怎么判刑? 一、持刀抢劫100块怎么判刑? 1、持刀抢劫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抢劫罪的量刑不能只看抢劫到财物。因为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所以,在量刑时还应当综合犯罪嫌疑人作案年龄、作案手段、场所...


·盗窃罪最多拘留多少天就需要提请批捕
      一、盗窃罪最多拘留多少天就需要提请批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当事人的,公安机关应该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村委会单位犯罪会被如何处罚?
      在我国生活之中,虽然大部分的民事主体,一般不会遇到由于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导致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故而不会提前刑事诉讼,但是,不少人会由于村委会受贿等,构成单位犯罪,导致村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此时村委会单位犯罪会被如何处罚?一、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犯罪的预备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的状态。犯罪预备如何处罚呢. 二、犯罪...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一、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犯罪中止也是构成犯罪的,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
      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联系与区别 1、两者的区别 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轻微刮蹭后逃逸会被拘留吗?
      轻微刮蹭后逃逸会被拘留吗? 一、轻微刮蹭后逃逸会被拘留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只是轻微刮蹭,如果在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就属于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应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事故...


·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刑?
      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刑?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判刑, 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多次实施运送行...


·网络诈骗刑事案律师的辩护准则
      网络诈骗刑事案律师的辩护准则说到网络诈骗罪,我们在进行采集证据等方面都是和以往的一些诈骗的类型是有区别的,所以,对于网络诈骗刑事案律师来说,我们在进行辩护的时候,也是需要特别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是有哪些。那么,您知道在对于网络诈骗案件的量刑标准都是有哪些吗?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辩护意见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辩护意见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辩护意见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没有盗掘古文化遗址的故意的事实依据;控方扣押的物品并非犯罪嫌疑人在某地遗址盗掘所得;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触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的调查,并且认错态度...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不适用的情形包括哪些
      与时俱进的刑事审判制度对严惩刑事犯罪是必不可少的,民间对于司法不公,司法工作人员作风问题等这些迫切关注的问题都已经逐步的通过司法改革制度在解决。同时刑事案件当中正在试行的认罪认罚制度对待有一部分群体是不适用的,主要就是包括被告方的智力是存在着问题的和未成年犯罪等。 一、刑事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