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毁约的赔偿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合同毁约的赔偿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没有统一规定毁约赔偿标准。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2、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3、作为计算损失额依据的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如果履行地没有市场,难以确定客观的市场价格,在此情况下,应当以买方最容易购买替代物的地点的市场价格加上合理的运输费用作为计算损失额的依据。二、合同违约的责任形式有哪些?1、 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定金责任5、违约金责任三、签完合同后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由法律统一约定合同毁约的赔偿标准是不现实的,因为表面上来看是一纸合同,但合同当中涉及到的标的额有可能会高达上千万元,也有一部分合同总标的额就是几万元左右,像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书面合同,毁约标准不可能是一样的。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的范本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的范本在日常生活中,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告递交诉讼材料,案件移交后被告存有异议,就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那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解答有关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裁定书的相关内容。 一、管辖权异议运行制度的改良 1...


·融资居间合同样本及相关问题是什么
      融资居间合同样本及相关问题是什么 一、居间合同的定义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承担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义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融资居间合同范本 ...


·不履行合同诉讼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不履行合同诉讼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不履行合同诉讼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原告:______ 被告: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 此致 ...


·不动产赠与合同怎么写?怎么写才规范?
      不动产赠与合同怎么写?怎么写才规范?不动产赠与合同有一个专业的名词就做:房屋赠与。房屋赠与的意思就是:赠与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房产无偿的送给其他人。房屋赠与需要赠与人与被赠与人共同签订书面合同,证明此房产是赠与人自愿无偿送给被赠与人而且被赠与人也愿意接受,除了双方要签订赠...


·合伙免责不平等合同有效吗?
      合伙免责不平等合同有效吗? 一、合伙免责不平等合同有效吗 合伙合同存在不平等的负责条款时,免责一方的责任,排除一方权利的,负责条款无效,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合同条款的无效】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


·委托合同的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
      委托合同的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


·无名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无名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无名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遵循民法通则的一般原则 中国民法通则在第1章中规定了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如当事人地位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保护、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等基本原则,是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必须遵循的法律原则,在经济生活中,当事...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民法总则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总则第149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完毕后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不需要解除合同,合同自动终止。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


·租赁合同有无诉讼时效规定?
      租赁合同有无诉讼时效规定?关于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在《民法典》中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在租赁合同中,因为所涉及的权利内容不同。如,有违约所引起的租赁合同的解除,有违约所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有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对于租赁物的返还请求权,有因承租人拒付租金所引起的追索...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一、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这就是说,在期限到来以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效力才发生,如合同中规定,“本合同自某年某月某日生效”,该期限即为始期,至该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