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因合法,不存在以合法的方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所谓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合同生效是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之间的联系在于: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的一般原则。我国法律上对于合同的签订是有一定的限制的,首先该合同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且对相关合同的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有异议的,那么还需要在合同中对违约的情况进行说明,避免后期发生矛盾纠纷。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拍卖怎么办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拍卖怎么办可以直接诉讼来要求处理,买卖不破租赁起诉的法律效力规定如下:《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


·购销合同担保书范文的具体格式是什么?
      购销合同担保书范文的具体格式是什么?无论是装饰材料购销合同还是医院药品购销合同,供货方或者是需货方在签订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能够完全履行,会要求对方提供一个担保人。此时就会出现一个购销合同担保书,其中约束的是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此用来保证一方不能够履行合同或者是不能够完全履行合...


·订立抵押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订立抵押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订立抵押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1、抵押人主体资格: (1)设定抵押的财产有共有人时,应先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由所有共有人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2)外商投资企业、个人合伙成立的私营企业等设有董事会的企业,按公司章程规定,担保须有董事会决议...


·敲诈勒索罪与合同纠纷追诉时效是多久
      敲诈勒索罪与合同纠纷追诉时效是多久?1、敲诈勒索罪的追诉时效敲诈勒索罪的追诉时效最低是5年,最多是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


·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随着这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财务和经济水平也逐渐增高。在发展和谐社会的现在,存在很多的赠与行为。赠与行为一般是无偿的,就是不要求回报的单方面的把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然后签订赠与合同以求合乎规定。但是若是在后期如果在财产的处理上面有纠纷的话,也就是赠与...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煤炭公路的运输合同,是在我国法律的允许下,双方符合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下签订的交易合同。其中还包括对于包装等等的要求。双方是以互惠共利为目的合作。那么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是什么呢?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的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


·合同成立必备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合同成立必备的三个要素是什么(1)主体:指签约双方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可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且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2)标的(又称客体):是...


·一、合同到期未续签算违法吗?
      一、合同到期未续签算违法吗?1、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待遇标准不得低于原合同待遇,低于原待遇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企业增加或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1个月...


·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处理: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依据《劳动合同法》...


·签订合同后涨价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涨价怎么办 一、签订合同后涨价怎么办 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对方涨价,可以要求对方 继续履行合约,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对方违约。 二、合同违约的处理 单方违约的处理 (一)预期违约 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


·没有签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没有签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