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也是与当事人的利益挂钩的,如果能够很快的进行处理的话,那么也就能节省当事人不少的时间、精力。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时限为:
  
  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二、24小时内
  
  1、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续。决定立案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交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审批。
  
  2、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3、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事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处理的决定。
  
  4、对于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交通警察应当在24小时以内对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进行讯(询)问。
  
  三、1日前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四、2日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3日内(3日前)
  
  1、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2、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
  
  3、对接到报案后,经调查不立案的在3日内将不予立案的依据,当事人的权利等事项,送达报警人。
  
  4、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3日内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调卷公函后,应当在3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交给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六、5日内
  
  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七、7日(7日内、7日后)
  
  1、对未知名尸体,7日内无人认领或身份无法确定,应当及时在地(市)级报纸上刊登启示。
  
  2、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7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7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八、10日(10日内,10日后)
  
  1、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2、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报纸刊登未知名尸体认尸启事,登报后10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4、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5、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10日后仍不领取(事故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的规定处理。
  
  6、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接到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7、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丧葬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九、14日(两周)
  
  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从立为刑事案件之日起经两周工作未能抓获,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上网通缉手续。
  
  十、20日内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
  
  十一、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需要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移送案件之前,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十二、1年(一年后)
  
  对未知名尸体的骨灰存放一年,存放证留档备查,一年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殡葬部门处理骨灰。
  
  十三、交通事故案卷保管期限
  
  1、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保管期为2年。
  
  2、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保管期为5年。
  
  3、致人伤残、死亡1—2人和涉外交通事故:保管期为20年。
  
  4、对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吊销驾驶证处罚的,使(领)馆官员、使(领)馆车辆发生死亡1人以上及其他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永久保管。
  
  十四、“1日”、“2日”、“3日”、“5日”、“10日”、“20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经过上文的介绍可以知道,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快速处理的时候,也是要看具体的情节如何,针对不同的阶段、情况,法律中规定的时限是不同的。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时限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按照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确定了两个认
      我国法律对酒后驾车行为按照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不同确定了两个认定标准,用以区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况,其中,饮酒驾驶的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20-80mg,而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则是体内血液酒精含量80mg以上,对于醉酒驾驶的标准没有作进一步的细分,为此,浙江省的司法公安部门对...


·危险驾驶校车超载有哪些
      危险驾驶校车超载有哪些危害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专用校车,因超载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且越来越严重。校车虽然只是一种普通的交通工具,但是因其与未成年儿童的安全息息相关而具有特殊性,不仅仅是校车上的老师、驾驶员需要重视安全问题,我们这些不在校车上的人也需要注意且提防校车超载。...


·摩托车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摩托车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1、责任认定重。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


·一、交通事故怎样划分责任?
      一、交通事故怎样划分责任?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


·一、交通事故伤残十级精神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伤残十级精神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精神抚慰金,一般是根据损伤的严重情况确定金额。达到伤残等级的,一般是一个级别5000元,最高不超过50000.也就是说,十级一般是5000,九级10000,以此类推。当然,根据案情的不同,比如有多个级别的,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根...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是什么?
      交通事故时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您了解河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介绍河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


·雇佣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雇佣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交通事故的发生,最难的就是索赔问题。如果 双方都有保险还比较好协商,反之则就比较麻烦。而更让人麻烦的是雇主与雇佣之间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所存在的问题更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


·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的三到六个月
      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的三到六个月,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体的程序如下:1、伤残鉴定的申请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书应...


·车祸处理的正确流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出行的便利,家家户户都会购买一辆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可随着出行的方便,麻烦也接踵而至,在稍不注意的情况下便会出现车祸,那么出现车祸时处理的正确流程是什么?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切记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能因为逃避处罚而肇事逃逸。(一)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一定不要慌张,首先必...


·交通肇事逃逸年检可以通过吗?
      交通肇事逃逸年检可以通过吗?不可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


·一、道路人员轻微伤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
      一、道路人员轻微伤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道路人员轻微伤交通事故应该和对方进行一个积极的协商讨论决定,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主要还是因为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轻微伤害的话,并没有达到刑法当中的立案标准,因此也不会走刑事诉讼途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六个流程:1、受理报案。公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