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先赔谁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先赔谁
  
  
  同时赔偿,对方无足够赔偿财产的话,按照比例赔偿。死者需要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发生交通事故一定不要进行逃逸,否则自己是没有任何责任的,就因为是逃逸变成全部责任。如果保险赔偿限额不足的情况下,剩下的费用是由自己进行补足的。从这里可以看出,保险的重要性,随意开车的一定要买保险和第三者。
  
  
  
  


·如何计算车辆贬值损失
      如何计算车辆贬值损失 一、如何计算车辆贬值损失 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和陆上交通事故处理不同,是由各地海事局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执法过程中,有些部门存在违规现象,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此我国出台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要求海事部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处理水上交通事故。那么《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


·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交强险是我国法律强制要求保险的一种保险类型,交强险这个内容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内容也比较广,所以很多网友都会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疑问。在交通事故中,只要不是行为人故意为之的行为,保险公司是会承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的。那么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一、交通费...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复议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复议吗?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能复议,根据《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2、上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但随着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但随着机动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变得频繁起来。发生事故后对事故处理存在异议,可以申请复议,那么交通事故后行政复议的期限和程序分别是什么?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交通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定损评估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定损评估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定损是有评估期限的,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后,要在30天内完成财产损失鉴定的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


·汽车临时牌照能上高速吗?
      汽车临时牌照能上高速吗可以。但需要驾驶员了解所张贴临时车牌允许行驶的区域。行政辖区内临牌只能在发放临牌所在城市的区域内使用,如果是跨行政辖区临牌可以去其它的省份,异地购车的消费者一般需要使用跨行政辖区临牌。张贴临时牌照的车辆如果是新车,在高速上开车时,需要控制好车速及发动机的转速...


·一、交通事故人伤康复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康复期限是多久? 这个并没有具体规定,看受害人康复的情况而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


·掉头车被撞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掉头车被撞责任划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许多车主在遭遇交通事故时不知如何是好,比如频发的掉头车被撞责任划分这个问题更是车主必须要了解的其中之一,现在我们就为各位车主介绍一下该问题相关的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责任划分等相关的知识。一、掉头车被撞责任划分是怎样的一般情况应该是后车的责...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由当事人自己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我们发现很多时候都是由当事人自己亲自前往进行处理的,毕竟就事故的发生经过等情况,还是当事人了解的清楚一下。但有些时候可能当事人不方面亲自处理或者无法亲自处理,此时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他人处理吗?要是你不清楚,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可以委托他人...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很多司机在喝酒以后开车都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很多司机在喝酒以后开车都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有一部分人认为自己的酒量比较大,喝一口或者喝半斤都构不成醉驾的标准。其实按照我国法院针对酒驾醉驾的惩罚之目的,是要求在生活当中只要有喝酒的行为,就最好不要开车。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半斤白酒是醉驾还是酒驾? 一、半斤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