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误工费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这是专门给残疾人生活的费用,这种费用很特殊,是为了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生活保障,故只能归残疾的夫或妻一方,另一方不能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在前面有提过,在这里就不多加解释了);(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比如女士的生理专用品或男士的剃须刀等);二、如何查询夫妻一方财产?1、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2、工资报酬查询取证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现在大多数的单位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工资账户内的资金往往会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要多。因而,除了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工资收人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2)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查询工资收人时,可一并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3)对方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所得不同,与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属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一方名下的财产,不一定就是个人财产。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对夫妻财产没有特殊约定的话,离婚时一方名下的个人财产,要是在结婚之后取得的,那么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应当在夫妻之间平均分配。除非是认定财产属于夫妻的一方财产,那么这部分财产离婚是不能主张分割的。
  
  
  


·一、离婚后夫妻一方财产增值公式是什么?
      一、离婚后夫妻一方财产增值公式是什么?1.男方虽然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用个人工资偿还的贷款,但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甲男的工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第一步应先计算诉争房产的升值率,即诉争房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诉争房产价格 共同已还利息 其他费用)3.第二步...


·离婚后孩子跟谁过 谁的意愿最重要?
      离婚后孩子跟谁过,谁的意愿最重要?离婚后孩子跟谁过,最大的程度取决于子女的意愿;如果子女不能表达意愿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民法典》规定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一、夫妻分割财产只公证不过户行不?
      一、夫妻分割财产只公证不过户行不? 夫妻分割财产只公证不过户是不可以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并不算是真正的拥有房产,对于房屋的所有权还是有影响的,虽然离婚时房屋归女方,但是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产权部门登记的产权人为所有权人。因此,如果你想出卖房屋,必须先过户...


·结婚未登记彩礼要返还么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
      结婚未登记彩礼要返还么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


·通常起诉离婚谁出费用?
      虽然,原告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同时交纳诉讼费,但此时仅仅是进行垫付,最终并不一定就是由原告承担这部分费用。那实践中,通常起诉离婚谁出费用呢?也就是说在起诉离婚的时候这个费用一般是由谁来承担的?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谁出费用 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


·起诉离婚证明丢失怎么补
      向原出证明的部门说明情况重新出一张证明就可以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离婚以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以后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变更情形: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


·最标准离婚探视权协议是怎样的
      关于子女的抚养和探视的问题几乎是大多数离婚协议无法逃脱的问题,许多夫妻在这个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引起许多纠纷。实际上,关于子女的抚养和探望,《婚姻法》是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的,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讲解一下子女探望权,以及为您提供一份最标准离婚探视权协议。 一、子女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 《...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1.客体要件。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2.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检察院批捕要家属签字吗
      一、检察院批捕要家属签字吗?不需要,依据我国刑事诉讼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是不需要家属签字的,但需要通知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


·怎样应对家庭暴力
      1.起诉离婚:如果你发现对方存在着暴力倾向,并且已经不止一次向你施暴的话,那你必须尽早决定解除婚姻关系,远离伤害。对于存在长期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来说,不要期望他能够忏悔并痛改前非,即使他向你承认错误也不能心软。 2.尽快报警:如果不幸的你遭受了家庭暴力,建议你尽快到公安机关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