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可以顺延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可以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需要顺延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直到哺乳期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二、哺乳假可以一次性休吗从法律上讲,哺乳假不可以一次性休完。如果允许这样休,那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就名存实亡,失去了意义,那还不如延长产假就行,何必规定有哺乳假。在协商的情况下,必须双方达成一致性的意见,才能够集中休假。用人单位如果集中休假则是违法的。顺延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这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但是,在顺延了劳动合同之后,期限届满之间,如果女职工自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不过顺延劳动合同后,合同到期单位提出终止合同的,此时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离职后企业不发工资多久可告
      辞退后最晚一个月内支付工资,原则上被辞退后应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若逾期不支付的就属于拖欠行为,员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9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


·工资扣个税前要先扣社保吗
      工资扣个税前要先扣社保吗先减社保和各种需要从工资里扣除费用再减个税5000元起征点剩下的工资在按相应比例扣除个人所得税个税=(工资-社保费-其他费用-5000)乘以对应比例-速算扣除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


·法律是如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条款
      当用人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时,个人应理清用人单位属于哪种情况与自已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时,个人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6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


·工伤鉴定费有哪些法律?
      在职员因工作原因受伤,且与用人单位就各项赔偿事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时,若职员没有经过贡山鉴定,是不得要求用人单位就伤情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的。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申请做工伤鉴定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为了防止鉴定机构胡乱收费,我国相关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法律以约束工伤鉴定费的收取,那么,具...


·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签劳动合同后辞职需要付违约金吗 承包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装饰合同纠纷仓储合同纠纷 在企业的运行中,难免会有员工因为种种原因而辞职的,但是有很多员工在辞职的时候,被该企业告知需要赔偿违约金,很多员工对此都疑惑不解。今天,华律的我们就来给您专门的做一个...


·一、务农误工费标准如何计算?
      一、务农误工费标准如何计算?务农的误工费标准计算的方式主要是:第一、以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误工费。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无固定收入人员误工费计算方法根据受害人能否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分为两种情况。前文已提到该类人员受自身法律意识影响,很难主动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


·2023哺乳期工作时间规定?
      哺乳期工作时间有规定?哺乳期工作时间有规定的,女的职工在哺乳期间的话是不能够降低她的工资的,并且每一个时间段是需要给予她一定的哺乳的时间,这实际上就对工作的时间进行了缩短。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2、《劳动法》...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主体 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公司愿意辞退员工协议补偿范本是怎么样的?
      公司愿意辞退员工协议补偿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欠两万工程款可以起诉吗?
      欠两万工程款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的,诉讼费用大约几百元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 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必要时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对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以阻断时效。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


·员工被辞退补偿怎么计算
      员工被辞退补偿怎么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