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结清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条之情形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第四十条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一般员工在被公司开除的时候,其应得的工资应当从开除之日就支付。如果劳动者被公司无故辞退,则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另外,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应当扣除的款项,比如个人所得税、社保费用中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建筑工程竣工以后,关于工程质量的验收问题,有的时候工程质量如果存在瑕疵的话,不一定就是因为人为的原因影响的。因为有些建筑工程的整体构造都比较复杂,但是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以后,肯定相关人员是必须马上对工程质量进行处理的。那么在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问题的...


·劳动仲裁开庭什么时间去?
      劳动仲裁开庭什么时间去? 一、劳动仲裁开庭什么时间去? 劳动仲裁开庭会有司法机关通知具体的时间,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开庭到达即可。劳动仲裁开庭五日前,应该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仲裁委员会指定或当事人选...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几天?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


·一、工伤认定生理需求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生理需求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认定生理需求的规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为解决或满足必须解决的基本生理需要而必须从事的事项,如工作期间上厕所、打水、吃饭、休息、通风等,是劳动者能够维持生理机能正常运转、维护正常工作状态所必须的条件,构成工伤认定中的“间接工作原因”,在...


·一、包头工伤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包头工伤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 1、《包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区属单位还需加盖区劳动部门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伤残等级评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5、如鉴定结果为1-4级伤残职工,提供工伤职工建行...


·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
      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几乎所有在做工程的人都对于工程的质量非常的在意,毕竟工程质量决定着一个工程是否成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确实也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工程,每一个工程的质量的评判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很多人比较困惑模板工程质量评判标准包括哪些?接下来我...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
      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可以吗当你在一个公司表现良好时,你可能会在合同到期后继续留用在那个公司。但是因为合同到期所以之前的合同已经没有办法保护你的相关权益了,那么问题就来了劳务合同到期继续留用不续签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让我们根据下面的相关条例了解下吧。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


·一、公司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公司劳动合同赔偿金计算方法是什么?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个人是否需要写
      生活当中可能遇到过工伤的劳动者都知道,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需要耗费的时间精力物力都是比较多的。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达成了一定的协议,因此劳动者本身要对工伤认定的请求进行撤销。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个人是否需要写? 一、撤销...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一、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样子的? 一般来说工程上如果出现了问题的话,那么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一定不会小,所以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来说是可以按照一些性质进行分类的,而且在工程上即使是一般的事故一般也要需要有三人以下的人员死亡才行,下面给您介绍一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什么样子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