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 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措施?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 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措施?
  
  1、立即停车。
  
  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在夜间发生交通事故还需打开示宽灯和尾灯,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
  
  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同时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求救(医疗急救求助电话:120)。如果事故现场发生火灾,还应通知消防部门(火灾求救电话:119)同时告知引燃原因、火势大小及被困人员情况。
  
  3、保护现场。
  
  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遗留的痕迹并确保散落物不被随意挪动位置。抢救伤者,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当事人在交管人员到达之前,可用绳索等材料设置警戒线,保护好现场。
  
  4、抢救伤者或财物。
  
  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应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尽最大努力救助,并设法送附近医院抢救治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但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情况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疗单位派救护车前往抢救。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抢。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当事人首先应关掉车辆引擎,消除火灾隐患。事故现场禁止吸烟。如果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将此情况报告交管部门及消防人员,同时做好防范措施。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
  
  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应积极配合、协助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或商业保险的应及时报案。
  
  二、认定交通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处理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交通事故原因而定,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范围,涉及到造成了交通事故后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由交警部门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车险高空坠物怎么赔付?
       现在人们为了更加快捷的出行方式,为了方便我们在外出的交通问题,我们都会购置私家车,因此很多的小区都存在车位非常紧张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对相关的问题做一些了解。车险高空坠物怎么赔付?这个要根据你购置的保险的情况来确定。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车险高空坠物怎么赔付...


·一般开车意外撞死人要赔多少钱
      开车撞死人的赔偿标准的确定方法如下: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


·交通事故轻微伤逃逸会被判刑吗?
      交通事故轻微伤逃逸会被判刑吗? 交通事故逃逸,造成轻微伤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车祸畏罪潜逃会被怎么判刑?
      一、车祸畏罪潜逃会被怎么判刑? 这属于交通肇事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有哪些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有哪些1、现金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


·刑法中交通肇事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交通肇事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一、刑法中交通肇事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交通肇事罪就会以受害方所受到的实际伤害来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1.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


·深圳车牌租赁合法吗?
      不合法,合同无效。根据《机动车管理规定》,机动车、车牌属专车专用,非法定程序,不得私借用,套用。从法律上讲,车牌并不具有商品属性,也不能单独使用。假如要用别人的车牌,就必需把车也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也就是说,车主租用他人车牌,自己的车子也要登记到车牌主人的名下,这样的买卖关系,...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汽车数量的增多以及交通拥堵情况的加剧,在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大大提高。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诉讼和调解的过程中,为了取得证据、获得赔偿,需要进行伤残评定。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的呢?进行伤残评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由为您解答。 一、交通...


·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能买车险吗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能买车险吗 交通违章未处理完与买车险买没有关系。交通违章未处理可以买保险,但是在验车前,一定要处理完违章才可以验车。 所以,有交通违章的要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交通违章未处理车辆年检能通过吗 机动车违章记录如果未处理完,将不能参加年检,...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股东变更时间应该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公司股东变更时间 如果你们把变更股东资料一次性交齐,工商局那边应 股东变更,在一个公司里是十分常见的。公司股东变更时间,是和相关的材料的提交时间有关系的,只有提交了材料,才可以。那么,您对于公司股东变更时间的相关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中不管是造成了人员受伤还是财产损害,此时当事人都需要花时间来对事故作出处理。这样就会耽误当事人本身的工作,构成误工。那么实践中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