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辞退员工有代通知金吗,是如何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辞退员工有代通知金吗,是如何规定的?
  
  辞退员工在一定的情况下是有代通知金的。需要注意的是,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如果没有进行这项动作,需要赔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一,未提前30日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的须支付“代通知金”。除该条以外,均不需另支付“代通知金”,如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纪解除、各种合同终止等。
  
  第二,企业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的,不能主张“代通知金”
  
  从制度创设目的来看,“代通知金”要是为保护特定情形下被解除劳动者的利益。因此,若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认为劳动关系没有必要再维持30日,不愿继续履行30日,主动提出当即结束劳动关系,这属于劳动者权利的放弃。此时劳动者提出“代通知金”请求的,该主张不应再被支持。
  
  第三,劳动者主张“代通知金”时,又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首先,从法理层面而言,在劳动者符合特定情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即在合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有权主张“代通知金”。而赔偿金系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被确认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的权利。对于同一种解除,劳动者不能既主张合法解除进而主张“代通知金”,又主张违法解除,主张赔偿金。
  
  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单位要辞退员工除了需要赔偿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额之外,还有一部分是代通知金。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必须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如果没有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则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公司在什么情况辞退员工不不用赔偿
      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情况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工伤认定主观过错是否会影响工伤认定结果?
      一般劳动者在为用人单位工作时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伤亡可认定为工伤,一般遭遇工伤后进行工伤认定都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赔偿,可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时如果存在主观过错会不会影响工伤认定并且获得赔偿呢?那么下面为您简单介绍一下工伤认定主观过错是否会影响工伤认定结果。 工伤保险是世界上最早产生...


·一、已退休人员可随时辞职吗?
      一、已退休人员可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如何取证维权?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如何取证维权?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有: 1、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


·一、工伤鉴定要多久出来结果?
      一、工伤鉴定要多久出来结果?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2、一般来说,申请人可以在参加...


·在我国鼻骨骨折的工伤鉴定吗
      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因为工作的原因遇到工伤的话,工伤认定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但是是否要进行工伤鉴定,这是出于本人的意愿。有些劳动者可能会觉得工伤鉴定又会耽误一部分的时间,就省去了做工伤鉴定的这一步骤。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就以在我国鼻骨骨折的工伤鉴定吗这一问题为依据,希望您在了解过后,作出...


·解除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的权利很难得到确切的保障。一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但是例外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解除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方法是什么?市政工程和其他工程一样,建设完工之后需要按照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以及方法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后的市政工程才能投入使用,市政工程质量验收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步,所验收的市政工程必须达到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否则会造成人民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所以作为市...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一)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二)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


·在这个社会里,人们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工作。然而,有时候付出的劳
      在这个社会里,人们从事着各种各样的工作。然而,有时候付出的劳动力却没得到应有的回报,影响了生活,比如公司少发工资。那么,当面临公司少发工资这一情况后,有人会问了,公司少发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介绍一些相关法律条文,供您参考。 一、 公司少发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依...


·工程质量金返还时间是多久
      工程质量金返还时间是多久建筑工程在开始建筑的时候,发包方和施工方会签订一个具体的合同。合同当中,为了确保工程工程的质量,会预留一部分的工程质量金,当工程完工以后,工程质量验收合格以后,发包方应当将预留的质保金返还给建筑方。那么工程质量金返还时间是多久呢?我们将为您做出介绍。 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