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登记应当遵循如下程序:
  
  1、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2、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3、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4、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因此,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以登记机关(一般应为房管局或房地产管理局)在抵押合同上记载了抵押事实为准,此时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生效,银行取得抵押优先权。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的办理只要自己按照有关的程序进行就可以,但是具体的操作是有一定的约束性,所以自己可以咨询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帮助,然而自己的利益维护,不仅仅是法律上的保障,在实际的生活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是否有着执行力。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一、相关法律 《合同法》中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


·在我国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支付
      房产评估对很多人来说都不陌生,房产评估的这种情况,在日常房产的交易过程当中,或者夫妻双方离婚对房子争夺的时候,都会存在房产评估。但是房产评估是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的,而且有些情况下房产评估费可能并不低,所以我们将为您介绍在我国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支付的问题。 一、在我国离婚房产评估费...


·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
      在购买了二手房之后,不是签订了合同、交付了房款就算交易完成,由于房产具有特殊性质,需要实际办理登记备案、并且还要办理过户之后,才能实际取得二手房的所有权。那一般来讲,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过户的手续应该怎么办 ...


·二手房面积误差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
      二手房面积误差如何解决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则不一定要按照与一手商品房的解决方式进行。首先,买卖双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若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是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照新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解决方式解决。”,则应按照约定方式解决。其次,如果双...


·房产评估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房产评估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一、房产评估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二手房评估费收取标准在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收得多,有的地方收的少,有的地方是收评估总值的千分之二,有的地方是收取评估总值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 例如:某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第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


·个人租房协议书怎么写?
      作为劳动者,可能会迁徙到沿海城市务工,这里就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租房这样的问题。在书写个人租房协议书时,我们肯定知道租金问题,租房时间,租房起止日期等等,但还有更多值得注意的地方,具体又有哪些呢?下面将给我们做出详尽的解释: 个人租房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


·结婚后不同房算骗婚吗
      男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就会成为法律上任何的夫妻,而此时双方互负有一定的义务,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同房义务。而现实中,有的男女结婚后不同房,这样算是骗婚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结婚后不同房算骗婚吗 1、根据“婚姻诈骗”的概念,这种情况通常不属于骗婚,除非...


·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装修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1、确定意向 2、设计确认 3、预算提交 4、总价确认 5、确定质量和协商工期 6、付款 7、合同责任确认,签字即生效 二、家装合同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


·遗嘱房产分割前的处置权规定是什么?
      遗嘱房产分割前的处置权规定是什么?1、遗嘱房产分割前的处置权规定是对于任何人来说,房产没有分割完毕之前都不能够处分遗产。遗产尚未开始继承时(即被继承人还未死亡),法定继承没有开始,这时“遗产”仍然是被继承人合法财产,法定继承权人无权处分遗产。这时应该以无权处分财产规则来处理,即:...


·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
      想必您都听说过房产税,但很少有人对房产税有比较清楚的了解。个人房产税如何征收?怎么计算个人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多大?由于房产税尚未在全国推广,因此下文以重庆市的规定为例进行介绍。 一、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