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罪刑事谅解书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故意伤害罪刑事谅解书在案件中起的是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因此,很多犯罪分子最后都想获得一份谅解书。但是不同案件的刑事谅解书是不同的,那么故意伤害罪刑事谅解书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罪刑事谅解书怎么写
  
  刑事谅解书本身并无固定格式,出具谅解书的目的是减轻犯罪嫌疑人处罚,有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所以谅解书是受害人向犯罪人员的家属开具的,一般由承办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进行具体办理,但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可以参照本谅解书格式。谅解书前提造成受害人伤害,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如果没有致受害人伤害则无需要表述,但谅解书的重点要表达清楚受害者已经谅解,同时受害人请求免予追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二、故意伤害罪刑事谅解书范本
  
  刑事谅解书
  
  2006年9月9日晚,黄某在贺街长利商店门前将翁某砍伤。2011年8月12日,黄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八步区人民检察院诉至八步区人民法院。
  
  1、由于黄某的过错行为,给翁某造成了身体上的创伤和财产损失,对此,黄某深有悔意。对自己的违法行为给翁某造成的损害,深感歉意,并致以诚恳的道歉,请求翁某予以宽恕。
  
  2、黄某愿意赔偿翁某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 元(该款项由黄某的叔叔 代黄某支付),翁某在收到上述赔偿款项后,对黄某不再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和解结案,不再追究其民事责任。
  
  3、翁某对黄某的故意伤害行为给予谅解,请求审判机关对黄某判处缓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呈八步区人民法院存档一份。
  
  受害人:
  
  年 月 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在有了故意伤害罪刑事谅解书后,法官会根据实际的情况,酌定做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判决,对犯罪分子来讲这是很有利的,因此诉讼过程中可以争取取得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


·什么是渎职犯罪,包括哪些类型?
      渎职犯罪简称为渎职罪,这并不是一种具体的罪名,而是一类罪。那么您知道究竟什么是渎职犯罪吗?而我国规定的渎职罪具体又包括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渎职犯罪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制毒死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制毒死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


·犯罪既遂的种类都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种类都有哪些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


·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什么犯罪?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乱纪的活动,在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是比较大的。非法集资对我国的金融和市场和人民的切身利益都有严重的危害。生活当中,和多人对于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性质并不清楚,为了方便您对于非法集资的详细了解,我们将为您整理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什么犯罪的资料。 一、从事非...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四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娱乐制品的管理,其犯罪对象是淫秽物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
      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


·非法采砂50多万能判缓刑吗
      非法采砂涉嫌非法采矿罪,非法采砂能判缓刑,但是要符合判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


·贩毒5克量刑标准是怎样判定的
      贩毒5克量刑标准是怎样判定的贩毒5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克可判死刑,低于50克的看认罪态度好的可判二年至五年不等,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的可判缓刑。《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