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人欠债股东被诉应该怎么写答辩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人欠债股东被诉应该怎么写答辩状?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二)正文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三)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3、答辩时间。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股东在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因为法人本来就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如果当事人起诉股东的话,除非能证明股东有抽逃出资或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等行为,不然的话,公司的债务就不能要求股东个人偿还。
  
  
  


·欠钱死活不还的人怎么办?
      欠钱死活不还的人怎么办?1、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建议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遇到欠钱不还的事情,要保留好确凿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等,在多次追问仍然无效的时候,应...


·债券信息公开原则
      债券信息公开原则 一、概念 证券交易公开原则,又称信息公开原则,指证券交易是一种面向社会的、公开的交易活动,其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按照这个原则,投资者对于所购买的证券可以进行充分、真实、准确、完整的了解。要求证券交易参与各方应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社会发布自...


·有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有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哪些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公司...


·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欠债不还会被判刑吗? 可能在很多人会有疑问,怎么借钱不还还得判刑、坐牢,有那么严重吗?法律规定,一般民间借贷不会坐牢,借钱不还只要没有违反刑法,是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


·债权债务结清确认书范文
      债权债务结清确认书范文 债权债务结清确认书有叫债权债务结清证明,它是证明债务人已清偿完全部债务,债权人已行使完全部债权的书面凭证,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后期不必要的债权债务纠纷,在我们的生活中运用很普遍。以下是债权债务结清确认书的范文: 债权债务结清确认书 甲方(债权人): __...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法院怎么处理?
       在我们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情急之下必须借钱的情况,面对亲戚、朋友或是其他人借钱的请求时,出于好心或是人情关系还是会借给他人,但是碰上老赖欠钱不还该怎么处理呢?欠债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首先申请财产保全,其次正式起诉,法院出面调解不成即会强制执行。 欠债不还一般属于民法调整的范...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存款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钱?公证处收是按遗产金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借款方后补借条有用吗?
      借款方后补借条有用吗?借款方后补借条有法律效力,但后补借条需注意以下几点: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2、借款时约定...


·父母出钱帮子女还债离婚可以分割吗?
      父母出钱帮子女还债离婚可以分割吗? 一、父母出钱帮子女还债离婚可以分割吗? 是可以分割的,前提必须要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在离婚财产、债务分割中,属于共同财产、债务的应当平等分割。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


·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之前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虽然有对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修改,但就挪用公款罪而言,在量刑方面还是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的,只不过在数额和情节上面与之前规定的不一样了。那现在,我国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一、有关夫妻共同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最新司法解释条文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