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哪些债务为单方债务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哪些债务为单方债务
  
  一、夫妻哪些债务为单方债务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7、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8、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9、夫妻一方因恶习或从事违法行为而负的债务。
  
  10、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都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从社会实践来看,在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往往成为案件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而对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又案件焦点中难点。2018年初的时候出台的司法解释,就夫妻债务问题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如今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看是否经过了另一方的同意或者事后另一方是否有追认。但就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其实还是与之前是差不多的。
  
  


·写欠条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写欠条利息不能超过多少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利率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
      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可以吗离婚后一方重新确认债务是可以的。按照《中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付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欠下的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的担保方式是什么担保公司的作用就是可以为当事人减低贷款带来的风险,可以让借款人找到第三方。它获得收益的模式是充当第三方收取相应地服务费。关于南京贷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为个人或者企业提供担保的方式是什么?下面将为您做出详尽的解释。 南京贷款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为四种...


·借条的最长时效有多久 没借条应该怎么要回借款
      当您拿着借条去诉讼讨债时,您要注意的问题之一,就是借条的时效限制。那么,在法律上,借条的最长时效有多久呢?这是对于有借条的情况而言的。可实践中,还有不少借款没写借条的情况。那在没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应该怎么要回借款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一、借条的最长时效有多久借条的最...


·债权人限制债务人出国吗
      债权人限制债务人出国吗 一、债权人、债务人的概念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


·总公司签订合同收款收入划转分公司可以吗?
      总公司签订合同收款收入划转分公司可以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


·债权人代位权什么时候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什么时候行使? 一、代位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代位权指的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迟延责任又怠于行使其对第三债务人的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可见,代位权人并非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是代理权。代理权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为...


·根据法律规定未婚夫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未婚夫欠钱不还怎么办?1、根据法律规定未婚夫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委婉的方式提醒对方还钱。实在不行再到法院诉讼。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


·欠钱不还可以告诈骗吗 怎样才构成诈骗罪
      在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其实很容易就引发纠纷,这个时候对于债权人而言可能就比较麻烦,因为涉及向债务人追债的问题,如果遇到那种无赖的话,很有可能自己借出去的钱就无法要回了。那一般此时欠钱不还可以告诈骗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一、欠钱不还可以告诈骗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


·债权人免除债务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债权人免除债务要符合什么条件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免除行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则不生法律效力。2、债务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


·借条有瑕疵的话应该怎么办
      借条有瑕疵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这显然不利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那实践中,要是真的遇到借条有瑕疵的话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条有瑕疵的话应该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