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合同变更的条件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关系
  合同的变更,是改变原合同关系,无原合同关系便无变更的对象,所以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这一条件。合同无效,自始即无合同关系;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亦无合同关系;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仍无合同关系,在这些情况下,自无变更合同的余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变更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变更采狭义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因此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是合同的变更不可或缺的条件。
  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
  1.标的的变更;
  2.标的物数量的增减;
  3.标的物品质的改变;
  4.价款或酬金的增减;
  5.履行期限的变更;
  6.履行地点的改变;
  7.履行方式的改变;
  8.结算方式的改变;
  9.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
  10.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
  11.担保的设定或消失;
  12.违约金的变更;
  13.利息的变化等。
  (三)合同的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依法律直接规定及法院裁决,有时依形成权人的意思表示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变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发生,不以法院的裁决或当事人协议为必经程序。例如,债务人违约使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赔偿损失债务,系当然发生,但可由当事人协商赔偿损失额,亦可诉请法院裁判。
  合同的变更须经法院裁决程序的,在我国法上有两种,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论是撤销还是变更,均须经过法院裁决;二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裁决。
  合同的变更基于形成权人单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使合同变更。
  除此而外的合同变更,一律由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达不成协议便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法律效力。
  (四)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对合同的变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须遵守这种要求。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变更合同,变更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须经法院裁决的方式。当事人协议变更合同,有时需要采用书面形式,有时则无此要求。债务人违约而变更合同一般不强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那么合同变更的条件是什么?我们从上文了解到个痛要进行变更首先就必须存在合同,其次此案时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变更,然后是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那么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是什么?在上文中可以看到主要条款就是标的、履行方式、履行地点等因素的变更。这就是为您进行的解答。
  
  
  


·借钱不还三年了怎么办
      借钱不还三年了,期间若没有催还过债务,则诉讼时效已过,很有可能丧失胜诉权。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他人吗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他人吗? 债权和债务是相互存在的,二者密不可分。其中债权人就是拥有财产并把财产借于另一方。而另一方也就是需要承担债务的债务人。但是有些债权人会遇到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那么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的债务转让给他人...


·债权债务关系结清办法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结清办法有哪些? 一、债权的结清办法 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一)债权清理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


·民间借款能否计算复利?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所以它的相关内容一般是由当事人在事前约定好的,比如:借款的利息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民间借款能否计算复利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款的利息过高有效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民间借款能否计算复利 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协议是否仍然有效
      公司法人变更债务协议是否仍然有效?1、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2、若公司名义贷款,...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一、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换言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


·借款协议中的条款哪些是无效的
      借款协议中的条款哪些是无效的生活中,借贷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虽然知道订立借款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却不知道订立的借款协议中,有些条款可能是无效的。当债权人据此主张权利时,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那么,借款协议中的条款哪些是无效的?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款协议中的...


·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债券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在进行上市债券的时候,也会死有一定的限制的条件的,而且,在上市之前,我们是需要考虑好对于公司的影响的。那么,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公司债券...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还款一半行吗?
      夫妻共同债务女方还款一半行吗?是可以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


·企业融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企业融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对于企业而言,融资成本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能够以较低成本拿到生产发展所需资金是不错的,这就需要企业会核算贷款利息。那么企业融资贷款利息如何计算?下面我们一起跟...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一、客户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