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父母债务子女要承担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父母债务子女要承担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但是子女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如果父亲是正常的,不得不欠的债,如:因为父亲疾病欠债,修理自己居住房屋,生活费的欠债等债务,子女协助父亲还债,责无旁贷。如果是父亲不应该欠其他债务,如赌债等,子女不必要为父亲还债,还要帮助父亲戒赌。赌债也不必偿还的。这要看父亲欠债务的原因,来确定是否为父亲还债。如果父亲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亲的遗产份额多少,先还父亲欠债,然后法定继承人再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子女还父亲的债务,视具体情况而定。二、父母欠债儿子偿还可以吗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遗产就须继承债务,即父母死后子女继承了其遗产的,需要在遗产价值范围内还债。子女的个人财产不用来还债,或者是接受了父亲的馈赠导致父亲无非偿还债务,也须代替父亲偿还债务。另外法律明文规定对于赌债是不予以承认的,如果只有欠条未标明是赌债,那么这个欠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成立的。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债父偿,其实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而要是父母有欠债的话,那么在通常情况下,作为子女并不具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当然,此时,如果是子女对父母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就另当别论了。另外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子女实际继承了父母的遗产,这个时候需要继承与财产同等份额的债务,那么也就有了偿还义务。
  
  
  


·民间借贷关系如何才能合法有效
      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用于生产、生活的借款行为,借款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五种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


·预付款保函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是什么意思一、预付款保函是什么意思预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又称还款保函,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割?离婚夫妻债务的分割应该按照共同承担的原则进行。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贷款人怎样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一、贷款人怎样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股东未出资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成为公司股东,需要认缴出资,该行为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出资认缴不到位应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之间有明确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债务)的,或者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投资公司的合意和该从公司的获益没有用...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债权是一种权利,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什么情况下的债权可以进行转让,转让债权的时候应该做些什么,这些在法律上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阅读。 一、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


·股权合法转让后债务应如何承担?
      股权合法转让后债务应如何承担? 一、 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 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


·对借款纠纷的举证有哪些要求
      一般情况下,任何纠纷发生时,都是各说各的理,并且认为对方是没理的一方。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当事人各方拿出证据去证明自己的理了,而借款纠纷也不例外。那么,在借款纠纷中借款纠纷的举证有什么要求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对借款纠纷的举证有哪些要求?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明。 一、...


·借条应该怎么样写
      写借条应该填写的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
      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 一、应该怎样约定借款利息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


·对方拖欠货款不还如何起诉
      对方拖欠货款不还如何起诉?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