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内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内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表扬劳动者而向其给予的货币或实物。
  
  2.生产、经营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如配偶一方或双方以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生产活动、以个人合伙的名义从事合伙生产经营、依据《独资企业法》或《公司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货币或实物。
  
  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内容,其中人身权只能由作者、发明创造者所享有;而对于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结合现实生活,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类:
  
  (1)婚后对个人财产加以改良后增加的价值部分,如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婚前个人所有房屋进行修缮、装修、重建而使该房屋增值的,该增值部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双方婚后财产所产生的孳息,应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存款所获得的利息;
  
  (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次性买断工龄的补偿费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4)夫或妻因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或奖品;
  
  (5)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养老金、退休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应当作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6)夫妻双方对外所拥有的共同债权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权。
  
  遗产的继承在婚内有着只要符合有关的规定,就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实际的生活中,如果自己不能合理的处理,就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失去的一定的保障,但是具体的问题依旧需要咨询有关的部门,因为有关的专业人员会提出合理的解决方式。
  
  


·遗嘱继承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继承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吗是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条文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由此可见,如果是订...


·夫妻一方死亡继承比例是什么?
      夫妻一方死亡继承比例是什么?夫妻一方死亡继承比例是按照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的人数来进行平均的分配。对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解除了夫妻关系的男女,不能再以配偶的身份继承死亡一方的遗产;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男女,他们仍存在着合法的婚姻关系,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有权以配偶的...


·一、外孙女可以继承外婆的遗产吗?
      一、外孙女可以继承外婆的遗产吗? 外孙一般来说没有资格继承外婆的遗产。但如果外孙的母亲在外婆去世前已去世,外孙可以代位继承其母亲应得的遗产。也即发生了代为继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


·老人财产分割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老人财产分割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吗? 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由此可见,作为继承人的子女,不赡养被继承人的,并不属于法律...


·一、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吗?
      一、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吗?共同遗嘱一方死亡后不一定可以继承死者的遗产,具体是否可以继承需要看遗嘱是否已经生效,共同遗嘱的生效时间可区分以下情形确定:(1)共同遗嘱人互为继承人,即互相指定对方为继承人,一方死亡时遗嘱生效,生存一方的遗嘱内容即失效;(2)共同指定第...


·死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
      死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对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来处理,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原告无权主张死亡赔偿金赔偿损失。首先,从遗产的含义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


·办继承公证处要准备哪些资料?
      办继承公证要准备哪些资料?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


·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一、什么情况下兄弟姐妹没有继承权? 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之下就没有继承权; 1、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死亡的兄自弟百姐妹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情况下,其他兄弟姐妹才有权继承。 2、也就是说,只有死者...


·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是哪些?
      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是哪些?父母继承权的顺序人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二、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什...


·遗产公证遗嘱有效期多久 一、遗产公证遗嘱有效期多久?
      遗产公证遗嘱有效期多久 一、遗产公证遗嘱有效期多久? 公证遗嘱是没有有效期的,长期有效。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几种
      一、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几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