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些什么条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起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些什么条件?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问题时,在情况紧急、迫在眉睫时,另一方当事人有必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法院的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他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的法律中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做了一项特别的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存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存措施可能造成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二、如何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三、怎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1.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转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2.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3.可采取的一般对策: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录其开户行,无论对方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请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对于转移不动产的:既是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
  
  4)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或其它凭证;
  
  5)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因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
  
  6)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7)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在当事人离婚时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担保,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进行保全。同时,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当事人应当全面掌握相关情况。
  
  


·我国婚姻法是怎么保护女方的
      我国立法的时候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保护弱者,在夫妻关系中,由于女方要孕育小孩等特殊原因常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国民法典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那么具体而言我国民法典是怎么保护女方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我国民法...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其实我国法律中都是对具体的程序作出了规定,不管是建立婚姻关系还是需要解除,此时都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来操作才行。那其中结婚程序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申请: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夫妻离婚获得小孩抚养权的应该分多少?
      夫妻离婚获得小孩抚养权的应该分多少? 抚养权: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


·彩礼可以要回吗,彩礼要回的条件是什么
      如今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都比较流行给付彩礼,而这个彩礼通常都是男方家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给女方家的。那实践中,对于已经给出了的彩礼可以要回吗?要是可以的话,要回彩礼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彩礼可以要回吗 (一)按照当地风俗给予彩礼后,双方因种种原因...


·离婚后
      离婚后,孩子会一般会跟随父亲或者母亲某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定期给与一定生活费用以此尽到抚养义务。但有时候也会遇到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某些原因认为提供的抚养费过多,养孩子不需要那么多钱,因此,起诉要求缩减抚养费用。那么,申请降低抚养费适格主体可以是父母吗? 我们搜集了以下法律参考意见...


·2023国家赔偿立案规定是如何计算的?
      一、国家赔偿立案规定是如何计算的?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作为赔偿标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赔偿基数。侵犯财产权的,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


·夫妻离婚一般要多长时间
      夫妻离婚一般要多长时间一、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协议离婚需要时间:7天-30天左右。协议离婚是最快的离婚方式,如果双方协商完毕,双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往往在半小时内全部搞定。专业的婚姻律师接受委托后,从来不会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是促成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需带二本结婚证吗
      离婚手续需带二本结婚证吗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


·起诉离婚开庭未宣判是怎么办?
      由于夫妻双方在感情破裂之后,一般很难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产、欠下的债务的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故而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案件之后,一般会尽快安排开庭时间,若起诉离婚开庭未宣判是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开庭未宣判...


·七十岁的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七十岁的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为共同所有,这就包括夫妻一方的工资或其他劳动所得,除非双方对婚姻期间的财产做了明确的约定归属一方或作出了其他的对婚姻期间所取得财产的分配约定。因此,在婚姻期间的财产,原则上为共同所有,离婚是一人一半。 二、婚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


·如果想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诉讼离婚在当今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很多夫妻要是不能协议离婚时,都会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流程并不相同,如果想要起诉离婚怎么办?因此提前了解诉讼离婚的相关知识,有助于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下文将带来具体内容。 一、诉讼离婚流程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