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它的重要性和结婚是一样的程度,所以处理离婚案件也是需要深思熟虑。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若是适用的普通程序审理,则此时要求在6个月之内审结完毕,而起算时间就是从法院立案开始计算。不过考虑到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这个时候也是允许延长案件的审理时间。不过要求经过法院院长的批准,那么才能延长审理期限6个月。民事诉讼里面有一个简易程序,对于一些没有什么争议的离婚案件,如果满足条件的话,则可以采用简易程序来对案件进行审理。这个案件就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完毕。法院接受诉讼后,可以从受理之后就开庭审理,庭审之后当场对案件进行宣判,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要等到审限快到期再开庭,离婚案没有对开庭的时间进行具体规定,只对审理期限有规定。在审理期间,如果需要审理的证据过多,还也可以单独对证据进行质证,这个时间不会算在案件的审限时间里面。如果一审没有判定离婚,原告可以在接到判决之后,15日内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到二审的程序,需要了解的是,二审的改判几率并不是很大,所以也可以6个月后再次起诉。特殊情况除外,比如遭遇虐待、重伤害等。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哺乳、流产期间是不能起诉离婚的,这也是法律上对女性的保护。重新进行一审,时间和之前一样。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离婚,从时间上算要经历一年半到两年。所以第一次起诉的离婚案件,最重要的是要具备离婚的条件,第一次诉讼就宣判离婚,尽可能的缩短时间。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只要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就可以宣判离婚,这一点需要明确。如果被告方突然下落不明,可以通过公告送达审理案件,法院会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给被告方,不管被告是否看到,在规定时限内,被告不出庭,法院将会按缺庭审理。申请被告失踪的时候,要向被告人住所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还应该提供公安机关的有关证明。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经过公告查找,确实下落不明的,准予离婚。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我们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吗 一、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吗?
      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吗 一、丈夫有婚外情同居算重婚吗? 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就不算重婚,只能算作出轨。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


·一、离婚案件不予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不予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案件不予分割财产的情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


·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
      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民事纠纷的问题,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需要制作的就是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甲依据相关的法律来进行解决,也就是起诉解决,法院将会按照相关的法规来公平的处理保障双方的权益,那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胎...


·离婚诉讼庭审技巧都有哪些?
      离婚诉讼庭审技巧都有哪些? 1、夫妻感情问题技巧一:感情问题,诉状上要多讲“理”,法庭上要多动“情”,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律师对此一般不做陈述。技巧二:原告方如确无直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其他角度入手。因为《婚姻法》中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的情形...


·夫妻俩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夫妻俩一方出轨财产怎么分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要怎么写
      离婚时要分割财产,分割财产的可以签订离婚分割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要有财产分割相关的内容,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要怎么写?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要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


·办了结婚庆典算不算事实婚姻?
      办了结婚庆典算不算事实婚姻?1、1994年以前双方共同生活,并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也就是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岁,双方不是近亲,没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在一起以夫妻的名义生活,构成事实婚姻。1、1994年以前双方共同生活,并且符合结婚的实...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诉讼离婚调解无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提起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在现实生活中是一个非常常见的问题。您看到这个问题,可能最直观的想法就是,主张离婚的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就行了!是的,这个办法可能您都知道,但这不是唯一的,也不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是遇到这种情况的...


·一、未婚女方生子男方抚养标准是什么?
      一、未婚女方生子男方抚养标准是什么没有特别的法律责任。如果女方选择流产,男方要支付一半流产费用,如果女方选择生下来,男方要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没别的了。未婚先孕的双方当事人首先需要明白一个前提,就是未婚的话双方是不能按照夫妻关系来处理,比如说常见的要求有要求分财产、房产等。至...


·一、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一、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纠纷分割法律是否支持?
      一、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纠纷分割法律是否支持? 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纠纷分割法律一般情况下不会支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