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姻解除又同居的财产怎么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按照法律规定,非法同居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但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如生前另一方依靠其扶养,且另一方自身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另一方对其生前扶养较多,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二、解除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有两种方式:(一)、以协议方式解除: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虽法律未明文规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因此种协议未违反法律,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同居毕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为了做到稳妥,特别是考虑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建议同居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同居关系。(二)、以诉讼方式解除:一种情况: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只要男女双方补办登记,就按夫妻离婚规定来处理。第二种情况: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按非法同居关系来处理,大体上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抚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2、同居期间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3、同居期间债务: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5、继承遗产: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夫妻双方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仍然共同生活在一起,而实际这样的行为可以说就是形成了同居关系的,但毕竟此时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因此这样的关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之后如果双方要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债务等等也是需要一并做出处理。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因为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哺乳期内子女不由母亲抚养的情形: 现实生活中,若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


·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什么情况可以不给抚养费
      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夫妻首先会进行协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那么才会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一方经济比较困难,而另一方则相对宽裕一些,此时经济困难的一方离婚之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一、离婚抚养费不给可以吗 离婚后,一...


·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第
      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怎么解决 第一、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


·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也算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不过现实中人们通常都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通过这种方式离婚,毕竟诉讼离婚在手续上面要复杂的多。那具体来说夫妻一方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写民事诉状,...


·去民政局可以领到离婚协议书吗?
      去民政局可以领到离婚协议书吗? 一、去民政局可以领到离婚协议书吗? 不可以。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先协议好之后,拿双方自愿签好的协议书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而非领取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没写抚养费怎么要?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没写抚养费怎么要? 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的方法来要,如果不行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因为抚养费用的支付是法定义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


·一般一岁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才好
      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这样的情况下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才行。而根据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情况来看,具体涉及到的抚养费数额可能也不同,当然这还要结合家庭的情况进行计算。那一般一岁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才好?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岁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父母离婚时...


·一、离婚如何证明对方转移财产?
      一、离婚如何证明对方转移财产?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一定要小心谨慎,最重要的一步是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着手收集: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下其开户行,无论其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


·在哪些情况下会把孩子判给女方
      在哪些情况下会把孩子判给女方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该怎么办?
      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是法定的,但此时的子女一般是指未成年子女,毕竟此时子女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也没有经济来源是很需要父母的抚养。但在夫妻离婚的之后,可能会出现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付抚养费,那通常离婚后不付抚养费该怎么办?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不付...


·离婚时男方隐瞒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男方隐瞒财产怎么办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