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欠款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欠款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怎么办
  
  公司欠款无法偿还供应商货款怎么办
  
  和债权人协商,说明情况,争取债权人谅解、推延还款时间,以便你们处理库存、分期偿还债务。公司注册成立之前的合同,应当受合同法的约束,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对合同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债权人不认可由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则只能由之前的当事人承担责任。
  
  如果是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若是其他性质的公司,在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后,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赔偿。
  
  详见《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在生活中也很常见,如果公司经营不善的那么就可能面临破产,严重的时候还会产生货物堆积,不仅破产还有很多外债没法偿还,这个时候应该冷静对待,以合法的途径与对方协商,如何处理外债,以及是否可以分期偿还等。
  
  


·企业无抵押无担保借贷的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无抵押无担保借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申请人要符合如下条件: 1.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人民银行核发并...


·鞍山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如何计算的?
      鞍山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如何计算的? 一、鞍山农村拆迁补偿是如何计算的?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如何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如何承担 一、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如何承担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换条时将借条拿走不归还怎么办?
      换条时将借条拿走不归还怎么办? 一、换条时将借条拿走不归还怎么办? 换条时将借条拿走不归还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着抢欠条的情况,提供充足的证据,对于这一事实进行证明,确实是存在着债务关系就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借款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借贷手续要全。 债务人...


·讨债公司合法吗,有哪些规定
      讨债公司合法吗,有哪些规定讨债公司,虽然已合法的组织形式及合法注册的公司存在,若存在非法拘禁、恐吓、威胁、故意伤害债务人等讨债手段或行为的,属于非法行为,触犯刑法相关规定,也是违法行为。国家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触犯刑法的,国家最终会撕破合法外表,将非法行...


·续写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
      续写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么样的?续写借条的法律效力通常情况下是合法有效的。主要是内容是真实有效的而且双方当事人是在之自主意愿之下所签订的都是属于合法有效等借条是借他人财物时写给对方的条子,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如果没有借条,别人就能赖账。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目的有哪些?
      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目的有哪些? 一、什么是企业存单质押贷款? 企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由银行发行的单位定期存单是记载企业单位一定的存款金额、利率、期限,并且可以流通的一种存款凭证。由于单位定期存单到期之前,持有者可以将其转让,所以,企业贷款中,银行也将其当做质押贷款中一种抵押...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民事起诉流程
      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民事起诉流程 开门做生意,都会有几个生意合作伙伴,这些生意伙伴可能是客户,也可能是合作商。交易是两者联系的纽带,出现拖欠货款的现象就时常发生了。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客户拖欠货款怎么起诉? 写一份...


·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时夫妻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1、债权人与债务人...


·挪用公款罪刑法规定判多久
      挪用公款罪刑法规定判多久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


·人死了债权债务咋办?
      人死了债权债务咋办?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 一,债权人的父母能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