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年安徽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2018年安徽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2018年安徽征地补偿标准有: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综上所述,国家对于征地补偿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怎么补偿,补偿的标准是什么,补偿多少都做了明确的说明。所以,对于土地的使用者,可以及时的了解国家在这一方面的规定,并且及时的进行跟进,这样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保证自己的权利。了解法律法规是十分重要的。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登记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为了保证债务人无力还款时债权人的权益不受损失,在进行借贷时债务人需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证等物品作为抵押,若债务人不能按约定偿本付息则土地使用权证归债权人所有。而债务人在将土地使用证作为抵押物贷款后,当事人双方必须携带相关的的证件...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赣府字〔2020〕9号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规定,安远县征地补偿标准,综合地价在35100元到40600之间,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公告为准。《江西省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谁?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谁?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是原土地所有者,一般代表着国家。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必须服从国家主权。国家保留对出让土地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


·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多少?
      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多少?在确定征地补偿款金额时,统一年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都是在统一年值基础上得来的。不同的省份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会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统一年值标准。那么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一、甘肃...


·土地流转的五种形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五种形式有哪些 一、土地流转的五种形式有哪些?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1、转包 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


·土地使用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区别
      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登记的一部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1、住宅房产。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的权益越来越被人们熟知,很多人对土地了解也不断的增加,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取得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的一种有理有法的方式,也是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的人又一次的向其他人对这种有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价出让 出让用地使用权也是现在社会中比较 普遍的土地...


·我国发达地区职务侵占8万如何处罚
      今天我们要解决的问题是发达地区职务侵占8万如何处罚。首先我们要明确的一点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不存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区别,全部一视同仁。一般情况下,侵占5000千元就达到了立案的标准,职务侵占的数额是判刑的一个最主要的依据,职务侵占8万元已经属于数额较大,可能会被法院判处...


·离婚诉讼起诉地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离婚诉讼起诉地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阳逻街。 补偿标准:耕地:44100元/亩;菜地:48510元/亩;果园:48510元/亩;茶园:48510元/亩;精养鱼池:48510元/亩;林地:35280元/亩;未利用地:22050元/亩。...


·土地使用证争议律师费多少钱?
       一、土地使用证争议律师费多少钱? 关于土地使用证争议律师费用如下: 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